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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16:12:13 浏览次数: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2022年陇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医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医疗保障工作动态;医疗保障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办理程序;部门文件等政务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医保局网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19(项),其中政府各工作部门栏目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9条。“12345”热线工单建立了台账,共收到31件,已全部及时进行了有效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其中:受理当面申请0件,信函传真申请0件,互联网申请受理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陇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坚持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上报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微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公开。同时,严格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子网站管理,坚持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发布医疗保障的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坚持定期对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确保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工作指标,纳入全系统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6、建议提案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医保信息公开实效。

2、持续主动公开信息。加强调研和分析,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3、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