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2022年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 主动公开开展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8条,其中工作动态22条,财政公示信息31条,政策解读5条;向省市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42条,采用38条;通过其他渠道发布信息20条。年内,接到县政府信息办转来网民留言、“12345”政务热线答复23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2. 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网站管理、信息公开、网站留言答复办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各自业务情况,负责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政府网站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栏目正常维护运行,全年发布公开信息45条。新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专题栏目发布信息13条。
5. 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信息公开职责,明确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完善了监督和保障机制,形成了运行顺畅的信息公开体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先由股室负责人初核汇总,再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上网公开,通过层层审核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可靠。对需要公众周知的业务性文件、上级制订的惠民政策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进一步细化业务办理程序,公布办公电话和办事流程;对网站留言答复办理,始终做到领导批示、办公室牵头、业务股室答复,实现政府转办信箱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单位工作动态信息,要求各股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向省市县新媒体推送,满足公众对各类信息的需求;同时,及时主动公开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大力宣传相关政策问答、解读,为退役军人解疑答惑,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股室信息报送、网上留言办理情况进行统计,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6.建议提案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及时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二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作用;三是进一步对标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