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陇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网站宣传党的政策和政府关于“三农”问题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向群众提供农业良种、科技、农产品检测、市场信息、特色农产品、农业科技等信息,及时解答农民提出的种植、农产品销售等问题,为广大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40条,90条被市级以上媒体转载。全年批转县长信箱留言2条,答复办理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审核关,把握舆论正确导向。注重发布时效,政务信息更新做到“新、快、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严把信息审核的政治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及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更新维护,保证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规范性。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公布及时,并坚持日常更新,栏目内容充实,归档资料健全。
6、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对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按照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并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质量不高,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充分体现我县农业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信息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