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问题,通过网站专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含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98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涉及民政工作动态的相关文件;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三是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责分工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陇县民政系统信息上报公开制度》,围绕政务服务过程、紧密联系实际,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全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下达了信息上报公开任务,明确报送要求,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信息员专人上报,以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县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纳入全系统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保证信息报送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要求,不断强化网站日常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时调整“陇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坚持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上报工作。分管领导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信息员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6.提案建议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3件,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已及时在县政府网站“提案建议办理”栏目予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不懈地努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