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办理程序;部门文件等政务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91条(项),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栏目17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栏目2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栏目23条、三大攻坚战信息栏目2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其中:受理当面申请0件,信函传真申请0件,互联网申请受理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按照县政府信息办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和《陇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陇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陇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行政办公室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按照县政府信息办月检测、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办公室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行政办公室一项考核内容进行奖惩。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0件,办理政协提案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府信息办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在今后工作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强化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与维护。按照县政府信息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陇县人民政府网生态环境保护栏目,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各股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