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陇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上报。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数据统计截至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等方式,不断加大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加大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力度,在陇县人民政府网、宝鸡教育网、陇县教育体育局微官网、报刊杂志、电视、电子屏等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116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教育体育信息7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87条。办结网络信访297条,其中办结回复政府网站“县长信箱”28条,办结回复宝鸡市教育局各类批转件6条,办结回复“12345”市长热线各类批转件246条,办结回复“市长信箱”各类批转件4条,《企业微信》微官网发布宣传信息336条,鼓励基层单位通过微官网、美篇等网络平台发布宣传信息865条,努力搭建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快捷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我局积极做好其他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内面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年内接听学生家长、教师、大学毕业生等咨询电话78次,现场接待咨询26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陇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坚持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上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全县各学校利用微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学校工作及时公开。同时,严格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子网站、宝鸡教育网、企业微信微官网等网络宣传平台的管理,坚持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教育体育系统的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坚持定期对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确保教育体育工作的透明度。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我局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工作指标,纳入全系统年终目标任务考核;2022年全年开展全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员培训3次,这些工作的开展保证了信息报送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人大代表建议3条、政协提案6条,都已及时办理,并书面上报。同时对以上9条信息在政务网站、教育体育局企业微信微官网等相关网站发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2年,县教育体育局通过不懈努力,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人员调整等原因,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按照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加大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