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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2022-2030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1 14:55:3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陇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2022-2030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陇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2022-2030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群众防震减灾意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我县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切实消除和防范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发挥各镇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保障。

(三)工作目标。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2021-2030年)。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优先建成现代化防震减灾工作体系,防范化解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地震科技创新等能力显著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和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提升预报预警能力。

1.加强地震监测,密切监视震情趋势。发挥地温前兆网、宏观观测网和“一县一前兆台”作用,拓宽地震监测范围,实行加密观测,努力捕捉地震宏微观异常,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变化。加强地震短临跟踪,强化异常现场核实与对比观测,提升地震异常捕捉能力。

2.加强台站建设,强化地震预警能力。配合市地震局提升改造陇县地震监测台,提升监测能力。各镇要因地制宜增加观测手段,加强宏微观异常捕捉。构建地震紧急速报、自动速报、正式速报三位一体的地震速报体系,优先实现地震重点区域防御区震后5-10秒发布预警信息,1分钟内发布地震参数自动速报,2-5分钟内发布实时烈度速报信息。

3.加强震情跟踪研判,提升地震预报分析能力。完善震情跟踪会商机制,配合市地震局滚动研判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发震紧迫程度。坚持参加年度会商工作,强化辖区内年度震情趋势预报、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4.加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各镇完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网络体系,健全县、镇、村、组紧密衔接的宏观异常报送与核实机制,建立地震宏观异常搜集汇集系统。进一步优化地震宏观观测点和信息报送平台,完善震后灾情速报系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和灾情速报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提升震害防御能力。

1.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实施及成果应用,建立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地震灾害预评估目标。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全面查明城乡住宅、学校、医院和电力、通信、水利、交通、危险化学品厂库等重要设施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病险水库等次生灾害隐患。系统梳理出大震巨灾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动态评估地震灾害风险,精准识别和防治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隐患防治工程实施,消除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病险水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

2.加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根据中省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大老旧小区、老旧房屋、学校、医院、桥梁、隧道、电力、电信等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固改造力度,确保2023年底以前完成辖区内房屋设施加固任务。

3.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监管。坚持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建设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抗震设防备案管理机制,新建工程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建设工程高于当地设防标准。严格落实农村新建民居抗震设防监管责任,确保新建住宅一律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提升农村抗震设防能力。积极应用活断层探测成果和减隔震等新技术,提升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4.持续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原则,积极推进,确保城乡居民投保面达到全县农村居民总户数的10%以上。

(三)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准备,提升地震灾害防范能力。

1.加强预案管理。县镇两级要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推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备案和检查。优化地震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县镇两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应急、交通、水利、住建、卫健、电力、消防等重点行业定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抢险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学校、医院、农村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3.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卫健、交通、地震等部门加强搜索救援、医疗救护、抢通抢修等专业队伍、地震现场工作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装备配置,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4.加强物资储备。县发改、应急、工信、交通、卫健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地震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建立物资调配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因地制宜推进标准化避难场所建设。同时,在所有广场、绿地、公园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避灾需求。

6.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网络系统建设,形成地震、应急、人防等应急网络获取地震灾害系统,充分利用无线电台、无人机、海事电话获取地震灾害信息。发挥应急指挥中心和网络系统平台作用,做好地震应急指挥、调度和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地震科技创新和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以防震减灾宣传月为契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图片展、播放短片、科普体验、地震演练等活动。充分利用唐山地震、汶川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各镇、各部门举办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农村干部、农村工匠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组建防震减灾知识宣讲团,坚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和人口密集场所宣讲防震减灾知识,全面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2.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建设网站、公众号、微博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坚持向社会公众正常提供服务。

3.开展科普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确保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4.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建设1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制定本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制定清单,建立台账,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震情灾情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应急力量调配、专业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夯实工作责任。防震减灾事业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地震部门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牵头部门,要持续抓好地震监测、震害防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抗震设防监管、房屋设施加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各项工作;要扎实做好群测群防、宣传培训等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定期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