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陇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陇安委发〔2022〕13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就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细化制定的五十五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陇县进一步强化落实国务院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
1.查清各单位、各股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各单位、各股室责任落实情况,监管责任是否到单位、到分管领导、到股室;各单位是否根据行业职能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
2.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各单位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任务分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
3.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摸底清单,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等。对于突出的隐患整治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
4.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否按照行动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是否组织开展农机、农药、兽药安全管理“打非治违”活动;是否落实农药经营门店农药经营“九项制度”,是否落实“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制度;是否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生产基地用药指导,强化使用者安全用药意识,指导使用者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指导,防止农药残留风险。同时指导施药人员、施药场所加强防护,做好农作物药害、人畜重毒等安全事故预防;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和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二)排查整治任务。在农业农村领域以农机安全、农药安全、沼气安全、农产品安全为重点,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狠抓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单位日常安全工作。重点排查:1.单位内部日常安全工作,包括本单位和所属站、所、库、门店、库房等。2.单位车辆安全。排查是否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严禁酒后驾车。3.排查用电安全,对电线、电源厢等供配电设备和电灯、电脑、电加热箱等生产生活业务用电设备进行排查。是否有存在超载、偷电漏电、年久失修和雷电风雹、意外撞击引起触电伤人或电力火灾事件隐患。4.排查节假日和“三夏”、防汛等特殊时段值班,门卫管理和财务室、办公室、设备仪器室、库房等关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偷盗、抢劫、破坏等不安全事件发生。5.排查单位房屋安全,看排水是否畅通,疏通渠道,加固房屋,拆除破旧建筑,短期不能拆除及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是否在危房、危墙、坑洼、障碍高处有悬挂物等危险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5.排查消防安全。要有专门工作职责、制度,定期开会、宣传、培训,排査、治理隐患,物资人员等投入和准备到位,安全出口畅通,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施设备管理,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6.排查实施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查看项目建设管理是否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安全风险,有无违规操作行为。(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办公室)
2.农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工作。1.农资生产、经营、销售安全,排查全县农资生产企业、农资门市经营安全、证后监管,经营农资的有关主体登记备案。2.排查全县兽药、饲料门店安全隐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3.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排查农机登记、检验,农机第三者责任保险落实,驾驶员摸排,无牌证农机挂牌,无证人员操作农机。(农机中心)
4.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1.排查农产品生产环节和投入市场前农药超标监管工作,是否严格按标准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2.排查是否认真开展农产品例行检测工作,严防对人类饮食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农安中心)
5.农业生产环节安全。1.排查在农业生产期间,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园区科学用药的安全现场指导,农民群众、园区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农技中心)
6.全县各类农作物种子的监测检验工作。排查各类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检验的相关制度的执行、监测检验程序是否到位。(种子工作站)
(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陇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局系统所有产权房及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排查农业农村系统在各镇的基层站所的经营门店及老旧仓库为排查重点,主要包括农技中心所在镇区的农资经营门市,原种子公司在各镇的种子经营门点,仓库、机具库、围墙等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2.沼气及有限空间安全整治: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扎实辨识农业农村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数量,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开展农产品储存、沼气池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重点对食品加工、农产品存储冷库、蔬菜果品储藏窖、发酵罐、地窖、沼气池、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整治。农技中心负责排查全县沼气池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指导安全使用。评估分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农技中心、农安中心、农机中心、人居办)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储存、运输、处置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排查农技中心、农安中心及园区、合作社、肥料企业化验室,重点检查在业务活动时药品、农药、汽油、冷冻剂、硫酸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仓储是否到位。严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农技中心、农安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4.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各单位、设施农业园区、种植业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对恶劣天气应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7月31前)。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各单位检查、监管对象自查、局系统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要通过现场会、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措施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取得实效。本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全国“二十大”顺利召开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当前我县农业生产关键期面临的现实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本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工作落实。
(二)履职担当,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按照本次工作安排结合自身业务职责认真开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建立检查台账,隐患台账,整改落实台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隐患问题“零容忍”。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问责。百日行动局系统将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对因工作开展不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局各领导按照业务分工抓好对应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在本次检查中如那个单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将取消单位年终评优资格,并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百日行动与“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结合,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于每周五报送工作小结、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将阶段行动开展情况小结(总结)报局农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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