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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10 16:32:3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地方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持续推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依据《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立足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群众广泛深入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持续增强,参加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建成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比较完善、具有陇县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经常锻炼健身人数显著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超过45%。

——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努力实现县、镇、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北坡公园、湿地公园、社火广场、关山草原、龙门洞旅游风景区全部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全县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100%;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步走、骑行、登山、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篮球、乒乓球、足球、游泳、马术、跆拳道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民间趣味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群众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及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县、镇、村体育健身站(点)覆盖率达到100%。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优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全县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名以上。到2025年,全县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1200人、占总人口4‰以上;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2—5名以上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科学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站,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全民体质状况档案。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增强全民健身吸引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使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由县体育中心、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站点、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构成的体育设施网络化格局。建成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千河两岸、汭河沿岸、北坡公园健身步道。建成陇县游泳馆和县体育中心,包括田径场(含足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篮球场和群众健身休闲广场。建设社区、村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和健身器材。加大新建住宅区与老旧小区体育设施的配建力度。新建住宅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加大体育设施开放力度,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体育馆、体育场等坚持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和维护更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

(二)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精心打造关山草原体育旅游精品工程,使体育健身与休闲旅游有机结合。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不少于4个项目),每年举办一次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县上每4年举办一次全民运动会(不少于8个项目),定期举办全县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青少年学生运动会、青少年足球联赛以及广场舞、健身秧歌、太极拳、花绳操等单项比赛,坚持举办足球联赛、篮球联赛、乒乓球比赛、马拉松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体育赛事;组织好全民“健身日”及节假日各种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一镇一村(社区)一品”的全民健身特色活动,发挥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群众参加体育锻炼。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科学健身水平。征集推广体育科普作品,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完善以县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较高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象棋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2.积极发展老年人体育。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健身团队,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形成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老年人健身活动的风尚。

3.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强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

4.加强推动农民、妇女等人群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研究和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的体育健身项目,结合实际开展健身项目培训与指导,培养健身兴趣,丰富健身知识,掌握健身技能,提高健身水平。

5.着力推动职工体育。鼓励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体育健身指导计划,创新职工体育活动方式,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时间、场地保障和资金支持。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拓展营销手段,力争销售额逐年递增,保持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鼓励个人从事体育健身服务业经营,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服务组织,广泛开展运动技能培训、健身指导培训、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健身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探索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举办体育赛事的模式,加快推进我县体育赛事市场化进程,培育我县体育竞赛与表演业市场。

(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知识讲座,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树立一批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我县文化形象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完善和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全民健身工作任务由县教体局会同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县政府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直机关工委、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含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含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卫健局、税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参与,研究解决全县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各镇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计划的落实,确保全民健身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县上拟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全县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计划有序推进。县教体局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积极探索新时代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政策,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或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要求。公安、应急、卫健、电力、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计划,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投入,强化监督。按照《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要求,把健身设施建设经费、群众体育事业经费、群体财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保证落实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不少于人均2元,人均健身设施建设经费逐年增长,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重要的体育赛事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坚持公共投入为主、社会各界支持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支持全民健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四)及时督查,做好评估。县教体局每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结果上报县政府及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县政府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