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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农业农村局 陇县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6 15:58:1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宝农计财〔2022〕19号)要求,现就实施2022年我县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有关部署,结合我县粮食种植实际情况,此次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为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实际种粮者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发放对象的按约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市上下达我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91.3万元,结合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及资金发放情况,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测算,确定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5元/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发放。

四、资金发放

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要求,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确保实际种粮主体受惠。

五、补贴程序

(一)户申报。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实际种粮面积为依据,如实向所在村民小组申报第二批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提供户主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手机号码或组织名称、账号、法人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资料。

(二)组统计。村民小组对实际种粮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申报的第二批一次性补贴面积进行登记,通过村民小组大会审定、村民小组组长签字认可,将登记面积上报村委会审核汇总。

(三)村核实。由村委会负责对实际种粮农民第二批一次性补贴面积、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等情况进行核实,无误后将补贴面积花名册汇总,经村两委会审议后,加盖公章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留存影像佐证资料,无异议后,将村级补贴面积花名册及汇总表上报镇政府。

(四)镇复核。镇政府组织对各村补贴面积、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及公示反馈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将本镇补贴面积资金汇总表(附件1),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7月22日前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面积保留一位小数,邮箱:lxnyj@163.com)。发放结束后,及时报送到户花名册(含电子版)一份。

(五)县审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联合对各镇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审核无误后,2022年7月26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做好登记、核实、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真实、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要建立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和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第一时间办结。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统筹农业、财政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做好政策宣传。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村组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1陇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汇总表.docx

附件2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docx


联系电话:陇县农业农村局 4601979

陇县财政局  4601943


陇县农业农村局     陇县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