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闫斌君
陇农字〔2022〕128号
王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马曲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支持的建议》(第1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专题讨论研究,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马曲村被确定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之一。我局会同县交通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等部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狠抓项目实施,马曲村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提升。先后在马曲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个,一是村庄道路提升项目。投资164万元,对村内主干、街巷等7700平方米进行硬化和油化,完善基础设施。二是污水处理项目。投资250万元,铺设污水管网2800米,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处,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在全县率先实现雨污分流。三是农村“厕所革命”。投资40万元,新建旅游公厕1座。同时,在天成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指导马曲村以积分制和主体党日为载体,引导群众开展门前五包,实施垃圾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运转模式,实现村庄日常环境常态化清洁,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转运走、坑塘清、一眼净”。
让马曲村人居环境整治“更上一层楼”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我们将紧跟美丽陇县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建设美丽的宜居乡村,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陇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赵雪艳 联系电话:450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