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李胜峰
陇公办[2022]21号
范启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违规驾驶各类电动车的建议》(第18号)我局交警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努力营造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从今年5月份开始,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每周的一、三、五定为城区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日,多措并举大力整治城区电动车辆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结合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分布区域,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分路段、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电动车无牌、超速、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借助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劝导力度,并对驾驶人当场进行教育。
二是教育处罚结合,柔性执法。采取一告知、二教育、三暂扣的执法方式,对城区主干道上随意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将部分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实施了强制拖离,切实形成严管态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勤民警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违法乱停乱放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使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宣传民警结合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当面普法教育。
目前共拖离乱停乱放电动车30辆,现场说服教育劝离电动车主1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陇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付辉 联系电话:1399173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