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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3 17:01:18 浏览次数:

各镇教育组、初中局直中小学:

现将《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2623

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08号)精神,维护良好教育招生秩序,提升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治平(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永强(副局长)

 员:教育股、人事股安全股负责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具体负责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校为主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县级统筹以校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教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生源统筹、学籍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严肃查处和纠正乱招生、乱择校、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县教体局的统筹安排下,落实好主体责任,负责学校招生入学的具体方案、政策宣传、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录取通知等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决杜绝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控辍保学原则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坚持计划招生管理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学区内生源摸底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坚决杜绝66人以上“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县政府网站或县教体局企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方案报名程序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入学

(一)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7月底前向社会发布陇县2022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附件1)和《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平面示意图》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6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2022年8月10日前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书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儿童身体发育迟缓、语言不流畅等相关佐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延缓入学一年

初中七年级具有陇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

(三)入学流程。

1.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或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

2.信息审核。各学校根据网上报名先后顺序,对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和具体资料以学校公告为准),资料不全的可以补充提交,资料虚假将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审核要求。学校要成立资料审核小组,明确审核流程,培训审核人员,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实每个学生户籍和居住信息,如实向县局上报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结果花名册以报名平台表格为准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对超出计划学生提出明确分流方案。

(四)新生入学。

小学招生入学按照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网上录取的工作流程,根据学校招生审批计划人数,依次录取“政策优待类、学区内户房一致类、学区内有户无房类、学区内有房无户类、随迁子女统筹类”等类别的新生,切实做好学校学位满员后的分流问题,确保学区范围内每名适龄儿童100%免试入学,确保每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少不失学、不辍学,确保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经审批。

初中招生入学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式”和网上登记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一所初中对应若干所小学详见《陇县2022年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统计表》附件2,对应的小学学生100%采用免试入学初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招生方案,确保对口直升学校每名小学毕业生不辍学,各初中严禁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校就读。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具备学习条件能够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由学区学校采取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严格落实教育优待规定依据中省有关规定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直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3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97号)、《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60号)等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落实教育优待规定。

(三)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证明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由户籍地学校予以优先安排。

(四)统筹其它群体子女入学。对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陇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结合实际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并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县局统一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维稳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预警制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学籍管理。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9月中旬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做到操作规范,信息准确。要及时规范做好学生学籍异动转接工作,严禁空挂学籍,充分发挥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监控作用。

(三)落实“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大班额,坚决杜绝66人以上“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强化执纪问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监督。继续实行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县教体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并配合市教育局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六)加强政策宣传。教体局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按学区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917-4602593

 

附件:1.陇县2022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2.陇县2022年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统计表。

 

 

 

 

 

 

附件1:

 

陇县2022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学校布局变化情况,特制定我县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一、中学学区

1.崇文中学: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北,344国道以东

2.南道巷中学: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南344国道以东,千河以北

3.实验中学:千河以南,主要包括南岸新城住宅小区以及城关镇千邑村、东南镇郑家沟村八渡镇、新集川镇、原温水镇火烧寨李家河辖区

4.东风镇中学:原东风镇辖区。

5.杜阳中学:东风镇杜阳辖区,以及城关镇堡子身村。

6.东南镇中学:原东南镇辖区除郑家沟村

7.牙科中学:原东南镇牙科辖区。

8.城关镇中学:原城关镇辖区(除杨家庄村、营沟村),以及朱家寨

9.底下中学:城关镇堎底下辖区,天成镇王马咀村

10.曹家湾镇中学:曹家湾镇、固关镇辖区。

11、温水镇中学:原温水镇辖区。

12.天成九年制学校:天成镇辖区除王马咀村

13.河北九年制学校:河北镇辖区。

二、小学学区

1.陇县西大街小学:主城区大街——北大街为中轴线东,汭河以南,千河北,秦源大桥——东河大桥以西。

2.城关镇西关小学:主城区大街——北大街为中轴线西,汭河以南,河滨街——宝平路——陇马路以北片区,344国道以东以及朱家寨村。

3.陇县秦源小学:汭河以北,北大街——北坡东路以东片区,以及上河郡小区、迎宾大道片区、穆家寨村。

4.城关镇北关明德小学:汭河以北,北坡东路以西片区,以及汭岸花园等小区、安儿坡村、黄家崖村。

5.陇县实验小学:千河以南,东南大桥——东南路以东片区,以及南岸新城小区、原板桥沟村

6.陇县恒大小学:河滨街——宝平路——陇马路以南片区,千邑村

7.其余乡镇小学按原划分学区执行。

 

 

 

 

 

附件2:

陇县2022年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统计表

序号

初中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学段  类型

对口直升小学名称

1

陇县崇文中学

公办

初中

学区范围内的陇县秦源小学、城关镇北关明德小学、陇县西大街小学、城关镇西关小学部分学生。

2

陇县南道巷中学

公办

初中

学区范围内的陇县秦源小学、西大街小学、实验小学、恒大小学、城关镇北关明德小学、城关镇西关小学部分学生。

3

陇县实验中学

公办

初中

东南镇郑家沟小学、温水镇李家河中心小学、温水镇苏家塬小学、温水镇火烧寨中心小学、八渡镇中心小学、新集川镇中心小学,以及学区范围内的陇县恒大小学、实验小学部分学生。

4

陇县曹家湾镇中学

公办

初中

曹家湾镇中心小学、曹家湾镇三里营小学、曹家湾镇红星明德小学、固关镇柴家咀小学、固关镇苟家沟小学、固关镇民族中心小学。

5

陇县温水镇中学

公办

初中

温水镇中心小学、温水镇坪头小学、温水镇温河小学、温水镇峡口小学、温水镇闫家湾小学。

6

陇县东南镇中学

公办

初中

东南镇后沟小学、东南镇张家庄小学、东南镇边家庄小学、东南镇黄花峪小学 东南镇高庙小学、东南镇中心小学、东南镇河沟寨小学。

7

陇县东风镇中学

公办

初中

东风镇中心小学、东风镇兴中小学、东风镇东风小学、东风镇尧场小学。

8

陇县堎底下中学

公办

初中

天成镇王马咀小学、城关镇麦枣峪小学、城关镇枣园小学、城关镇小沟小学、城关镇堎底下中心小学及腰庄教学点。

9

陇县东南镇牙科中学

公办

初中

东南镇牙科中心小学、东南镇予村小学、东南镇闫家庵小学、东南镇杨家坡小学

10

陇县城关镇中学

公办

初中

城关镇神泉小学、城关镇店子小学、城关镇高堎小学、城关镇晁家坡小学。

11

陇县东风镇杜阳中学

公办

初中

东风镇杜阳明德小学、东风镇川口河小学、东风镇杜阳小学、城关镇堡子身小学。

12

陇县天成镇九年制学校

公办

九年制

天成镇九年制小学部、天成镇铁塬小学及教学点、天成镇张家山小学。

13

陇县河北镇九年制学校

公办

九年制

河北镇九年制小学部、河北镇韦家堡小学、河北镇兰家堡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