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23条金融措施。现结合当地实际,将《通知》梳理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
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
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
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
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
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