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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01 14:40:03 浏览次数:

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单位:

2022年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宝鸡市关于加强“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宝市监函〔2022〕32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年夜饭”放心安全。

二、工作范围

承办2022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落实消费者实名登记、戴口罩、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及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事不办”,居民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等相关规定要求。大力推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防止餐饮浪费。逐步推广餐饮外卖无接触取餐服务,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服务疫情防控。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严禁采购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四无”冷链食品和来源不明的食材。

(三)聚焦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发现的食品安全严重隐患,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主城区餐饮单位的检查执行《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经营大排查大检查大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陇市监管发〔20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大片区,由各责任领导具体负责,由21个网格责任人逐街逐巷进行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夜饭”餐饮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章以及相关知识宣传,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曝光典型案例,促进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和诚信经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春节期间,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各所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县局食品监管股。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