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提升工作合力,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的通知》(宝乡振组发〔2022〕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保持一致,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县政府分管人社工作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果业服务中心、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②研究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审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计划安排,组织落实目标任务。③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④统筹协调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⑤统筹督导、考核、评估、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⑥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问题、重要课题调查研究。⑦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①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②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和各工作专班的工作落实。③负责编制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计划,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④调查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难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推进。⑤督促、指导、检查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和各镇工作落实,统筹开展考核、评估等工作。⑥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会议,起草拟定有关工作文件、总结、汇报等材料。⑦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工作专班任务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的原各专项工作组调整完善,各专项工作组统一变更为工作专班,新的工作架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振兴、就业创业、组织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资金保障九个工作专班。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供销联社、县残联、县工商联、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等。
主要职责:①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计划。②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③负责政策上下衔接、研究指导工作,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④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动态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⑤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等帮扶工作,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搬迁人口尽快融入社区。⑥持续落实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加大贷款发放力度,严格信贷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⑦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发动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实施“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持续推进消费帮扶。⑧深化拓展苏陕协作机制,加强产业、劳务、人才等方面交流合作,全方位、多层次引导东部力量和资源助力我县乡村振兴。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产业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畜产局、县统计局、县供销联社、县果业服务中心、县烟草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人行、县科协等。
主要职责:①研究编制和组织实施产业振兴规划和项目计划,审定产业振兴入库项目。②发展壮大奶山羊、苹果、核桃、香菇、中蜂、烤烟、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③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关键农时气象服务。④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⑤扶持壮大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机制。⑥大力实施品牌振兴战略,加大“两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⑦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扶持农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⑧推进消费帮扶,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群众持续增收。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就业创业工作专班
组 长:县政府分管人社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园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果业服务中心等。
主要职责:①研究制定就业创业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就业创业入库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②制定农村居民就业计划,创新农民培训形式,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教育。③落实劳务输出、公益岗位、扶贫基地、苏陕工业园、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等就业优惠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农村群众充分就业。④强化就业创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⑤培育、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技能)品牌。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组织人才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政府分管人社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产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果业服务中心等。
主要职责:组织振兴方面①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乡村组织人才振兴以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和工作调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全县组织人才振兴年度计划,审定组织人才振兴入库项目。②协调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以组织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③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④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农村党员干部定期培训教育制度,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⑤保持现有定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人才振兴方面①研究和组织实施乡村人才专项规划,抓好乡村产业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四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②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措施,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③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造就更多懂专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④加强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人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人才管理网格。⑤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文化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协、团县委、县妇联等。
主要职责:①研究编制文化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文化振兴入库项目。②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思想建设、文明创建、文化发展、文化传承,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④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群众身后事关怀等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培育力度,提升农民精神风貌。⑤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加强乡村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居民、古树名木保护。⑥发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旅融合、农旅融合示范点,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产业。⑦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生态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
主要职责:①研究编制生态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生态振兴入库项目,落实乡村绿色发展有关政策。②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改善乡村生态环境。③建立健全灾害预警监测体系,强化灾害预警监测和防范。④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造林绿化及农田生态林网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⑤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县供销联社、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消防救援支队、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
主要职责:①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定乡村建设入库项目。②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③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④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⑤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提升物流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⑦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⑧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⑩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⑪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快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⑫开展农村养老助残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建设。⑬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乡村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主要职责:①研究制定乡村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乡村治理入库项目。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③深化“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④开展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⑤强化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⑥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构建长效机制。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邪教非法活动。⑦持续创新举措强化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深化“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和谐陇县”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八帮八解”“十小警务”“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姐妹心灵驿站”等社会治理品牌,发挥村规民约的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⑧加强县镇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资金保障工作专班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财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残联。
主要职责:①按照财政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级“三农”资金。②争取国家和省市衔接资金,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需求相匹配。③指导职能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管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④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满足有发展意愿的农户创业和就业信贷需求。⑤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一)夯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要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行业政策落实、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按照工作职能,制定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组织协调各专班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紧盯重点任务,聚焦重点环节,坚持清单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二)健全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季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督促任务落地见效。各工作专班坚持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专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督导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细化完善督导考核内容和方式,加大督导督办力度。每年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考核结果进行专项通报。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专班要聚焦重点工作,挖掘先进典型,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镇、村,树立典型样板。要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总结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报道示范样板、先进模式、优秀人物和特色亮点,着力营造各级关注、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中共陇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