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第43号令)《陕西省水文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陇县现有国有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淤地坝、水库、水闸、灌区、供水工程以及水文站点等五类,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一)淤地坝
陇县现有的淤地坝主要包括后河里淤地坝、谢家沟淤地坝、中咀沟淤地坝、尹家沟淤地坝、刘家沟淤地坝、沙金沟淤地坝、党家沟淤地坝、药王沟淤地坝、皮条沟淤地坝、石峡里淤地坝、方家槽淤地坝、想还沟淤地坝、西沟淤地坝等13座。
①后河里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总库容18.69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83.7m,坝高9.4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放水卧管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21km2;
②谢家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峰山村,总库容8.46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59m,坝高15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放水卧管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km2;
③中咀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李家河村,总库容28.88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107m,坝高21.4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放水卧管,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56km2;
④尹家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闫家湾村,总库容13.88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67m,坝高13.3m,坝顶宽度6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63km2;
⑤刘家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闫家湾村,总库容15.76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73m,坝高14.7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放水卧管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85km2;
⑥沙金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温水镇枣林村,总库容8.34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81m,坝高11.6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5km2;
⑦党家沟淤地坝位于陇县东南镇黄花峪村,总库容0.48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54m,坝高9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放水卧管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07km2;
⑧药王沟淤地坝位于陇县城关镇北关村,总库容6.93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57.5m,坝高11.5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km2;
⑨皮条沟淤地坝位于陇县城关镇北关村,总库容10.81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67.4m,坝高9.14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配电房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5km2;
⑩石峡里淤地坝位于陇县东风镇焦家坡村,总库容10.23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77.5m,坝高15.5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37km2;
⑪方家槽淤地坝位于陇县河北镇权家下村,总库容3.24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80.5m,坝高18.5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32km2;
⑫想还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河北镇兰家堡村,总库容12.53万m3,属于中型坝,坝长62m,坝高16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放水卧管和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5km2;
⑬西沟淤地坝位于陇县河北镇东坡村,总库容3.82万m3,属于小型坝,坝长63m,坝高15.7m,坝顶宽度3m,枢纽工程主要为溢洪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45km2。
(二)水库
陇县现有的水库主要包括老观水库、杨家沟水库、丰收水库、后沟水库、演峪山水库、河沟水库、兰家堡水库、韦家庄水库、艾家沟水库、段家峡水库等10座。
①老观水库位于东风镇兴中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22m,总库容93.8万m3,有效库容58.5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②杨家沟水库位于温水镇团结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21m,总库容11.74万m3,有效库容10.08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③丰收水库位于温水镇温河村,属于小(1)型水库,坝高31m,总库容123.55万m3,有效库容77.6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④后沟水库位于东风镇枣林寨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36.5m,总库容82.5万m3,有效库容60.25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⑤演峪山水库位于东南镇河沟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20m,总库容16.2万m3,有效库容3.9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⑥河沟水库位于东南镇河沟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11m,总库容14.8万m3,有效库容9.8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⑦兰家堡水库位于河北镇兰家堡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22m,总库容39万m3,有效库容12.1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⑧韦家庄水库位于天城镇韦家庄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13m,总库容17.5万m3,有效库容8.1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⑨艾家沟水库位于温水镇团结村,属于小(2)型水库,坝高15m,总库容11.4万m3,有效库容4.7万m3,坝体为均质土坝。
⑩段家峡水库坝址坐落在千河上游干流陇县曹湾镇段家峡村,距陇县县城约15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34km2,水库总库容1832.4万m3,其中兴利库容1038万m3,死库容167万m3,校核洪水位1086.80m。是一座以农业灌溉、防洪为主、兼有发电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洞三部分组成。本次完成库区划界河道长度3.2km。
(三)水闸
陇县现有的水闸主要包括千河1号橡胶坝、千河2号橡胶坝、千河3号橡胶坝、北河4号橡胶坝、北河5号橡胶坝、南干渠梁甫退水闸、南干渠麦枣退水闸、南干渠东兴退水闸、南干渠渠首退水闸等9座。
①千河1号橡胶坝位于新陇大桥下游300m处,工程规模为小(2)型,坝高3m,长131m;
②千河2号橡胶坝位于南河大桥下游490m处,工程规模为小(2)型,坝高3.3m,长140m;
③千河3号橡胶坝位于北河入千河汇流口以下300米处,工程规模为小(2)型,坝高4.5m,长170m;
④北河4号橡胶坝位于北河迎宾大桥下游120m处,工程规模为小(2)型,坝高3.3m,长120m;
⑤北河5号橡胶坝位于北河大桥下游500m处,工程规模为小(2)型,坝高3m,长120m;
⑥南干渠梁甫退水闸位于东南镇梁甫村,工程规模为小(2)型,闸门尺寸为2.3m*1.65m;
⑦南干渠麦枣退水闸位于城关镇麦枣村,工程规模为小(2)型,闸门尺寸为1.9m*1.65m;
⑧南干渠东兴退水闸位于东南镇东兴村,工程规模为小(2)型,闸门尺寸为1.9m*1.6m;
⑨南干渠渠首退水闸位于城关镇神泉村,工程规模为小(2)型,闸门尺寸为2.65m*1.3m。
(四)灌区
陇县现有的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段家峡灌区和咸慧渠灌区等2个灌区。
①段家峡灌区位于曹家湾镇段家峡村,包括1处水库引水枢纽和1处渠首引水枢纽,干渠长度32.6km,支渠长度11km;
②咸慧渠灌区位于曹家湾镇咸宜关村,包括1处渠首引水枢纽,干渠长度14km,支渠长度9.3km。
(五)供水站
陇县现有的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县城供水工程、南峡沟供水工程、神泉供水工程、蒲峪供水工程、牙科供水工程、温水供水工程等6座。
①县城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包括老城区、东部商务区、南岸新城、秦文化产业园区,东至东关村,西至店子村、朱家寨村,北至北关村,南至千邑村,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19900m,水厂面积为9944.96m2,供水人口为100000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0000 m³/d;
②南峡沟供水工程包括曹家湾镇流渠村、三里营村、红星村、教场塬村,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13860m,水厂面积为1192m2,供水人口为2170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626m³/d;
③神泉供水工程包括高堎村、神泉村、曹家湾村、段家峡村、三联村及15个县驻镇单位,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20000m,水厂面积为2334.5m2,供水人口为16148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120 m³/d;
④蒲峪供水工程包括范家台村、马曲村、王家庄村、寨子村、铁塬、范家营、王马咀、麦枣村,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11440m,水厂面积为2285m2,供水人口为15036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110 m³/d;
⑤牙科供水工程包括闫家庵、牙科、梁甫村,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12900m,水厂面积为2001m2,供水人口为6568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500m³/d;
⑥温水供水工程包括温水镇坪头、枣林、团结、闫家湾、峡口村及14个企事业单位,地埋输水主管道长度为12320m,水厂面积为2334.5m2,供水人口为7274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880m³/d。
二、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管理范围
1.淤地坝
①谢家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②沙金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③党家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④药王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⑤方家槽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⑥西沟管淤地坝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20m;
⑦中咀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⑧尹家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⑨刘家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⑩后沟里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⑪皮条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⑫石峡里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⑬想还沟淤地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以及放水、泄水等设施外轮廓线以外50m。
2.水库
①老观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坝端向外20m,右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②杨家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坝端向外20m,右岸为坝端向外2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坝脚线向下游100m;
③丰收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坝端向外20m,右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④后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右岸为坝端向外2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⑤演峪山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右岸为坝端向外2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⑥河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坝端向外20m,右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⑦兰家堡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右岸为坝端向外2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⑧韦家庄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右岸为坝端向外2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⑨艾家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以下,工程区管理范围线左岸为坝端向外20m,右岸为溢洪道边界向外50m,上游为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为消力池向下游100m。
⑩段家峡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1086.80m以下区域,坝址区工程管理范围为库区土地征用线边界。
3.水闸
千河1号橡胶坝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千河2号橡胶坝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千河3号橡胶坝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北河4号橡胶坝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北河5号橡胶坝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南干渠梁甫退水闸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南干渠麦枣退水闸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南干渠东兴退水闸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南干渠渠首退水闸管理范围线为水闸上、下游沿河道各外延30m,两侧边墩翼墙各外延10m划定。
4.灌区
①段家峡灌区管理范围线为渠道宽度与两岸渠岸宽度外延1.5m划定;
②咸惠渠灌区管理范围线为渠道宽度与两岸渠岸宽度外延1.5m划定。
5.供水站
①县城供水工程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
②南峡沟供水工程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枢纽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4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60m,左右岸从坝端或者开挖边线向外8m;
③神泉供水工程水厂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枢纽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80m,左右岸从坝端或者开挖边线向外10m,水源地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及其边线向外3m,蓄水池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及其边线向外3m;
④蒲峪供水工程水厂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水源地管理范围线按照建筑物及其边线向外3m,枢纽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4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60m,左右岸从坝端或者开挖边线向外8m;
⑤牙科供水工程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及其边线向外3m,水厂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枢纽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4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60m,左右岸从坝端或者开挖边线向外8m;
⑥温水供水工程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水厂管理范围线为征地范围线,高位蓄水池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及其边线向外5m。
(二)保护范围
1.淤地坝
①谢家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②沙金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③党家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④药王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⑤方家槽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⑥西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10m;
⑦中咀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⑧尹家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⑨刘家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⑩后沟里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⑪皮条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⑫石峡里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⑬想还沟淤地坝保护范围线在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0m。
2.水库
①老观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右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②杨家沟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③丰收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④后沟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⑤演峪山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⑥河沟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右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⑦兰家堡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⑧韦家庄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右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⑨艾家沟水库库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工程区保护范围线左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右岸为溢洪道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下游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
⑩段家峡水库千河10年一遇防洪标准护岸,其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5m;1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防,其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0m;3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防,其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200m;段家峡水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3.水闸
千河1号橡胶坝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千河2号橡胶坝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千河3号橡胶坝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北河4号橡胶坝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北河5号橡胶坝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南干渠梁甫退水闸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南干渠麦枣退水闸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南干渠东兴退水闸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南干渠渠首退水闸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上、下游向外100m,左右两侧向外50m划定。
4.灌区
①段家峡灌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5m;
②咸惠渠灌区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5m。
(5)供水站
①县城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
②南峡沟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枢纽保护范围线为上游管理范围线向上游60m,下游管理范围线向下游60m,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向外12m;
③神泉供水工程水厂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枢纽保护范围线为上游管理范围线向上游80m,下游管理范围线向下游70m,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向外14m,水源地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5m,蓄水池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5m;
④蒲峪供水工程水厂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水源地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m,枢纽保护范围线为上游管理范围线向上游60m,下游管理范围线向下游60m,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向外12m;
⑤牙科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水厂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2m,枢纽保护范围线为上游管理范围线向上游60m,下游管理范围线向下游60m,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向外12m;
⑥温水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5m,水厂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5m,高位蓄水池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8m。
(6)水文站点
天成镇、温水镇水文(位)站的管理及保护范围:
①水文监测河段保护范围:沿河纵向为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500m之间的区域,沿河横向为两岸水文监测设施(构筑物)外20m为界之间的区域。
②水文监测设施管理范围:为监测场地围墙或外边界线以内区域;保护范围以监测场地周围30m为边界。
水文(位)站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以具体界址点位为准。
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2日起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