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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支持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22-11-07 15:19:55 浏览次数:

为推动全县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壮大,鼓励扶持更多企业、经营主体、个人参与陇县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产业用地扶持政策。对一般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安排落实年度“进出平衡”。对农业企业主体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优先租用或以代征价享用建设用地,优先入驻工业园区和苏陕工业园,优先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对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合作社,优先申报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对当年获市级示范合作社的合作社补助2万元;对当年获省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补助5万元;对当年获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的合作社补助10万元;对牵头成立产业联合社、产业基地联盟且运行良好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补贴。

三、技术创新服务扶持政策。支持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对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试验、示范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受项目政策支持;加强对农业实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对特色产业基地聘请的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策划、设计等服务的给予适当补贴。

四、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创办农业生产加工车间、引进成套工艺设备或先进生产线,对从事农业仓储、冷链物流、购置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的企业,优先享受产业衔接资金项目政策。

五、品牌建设扶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产销对接等活动,对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品牌宣传给予支持帮助。凡在县域内从事特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主体,质量达标的可以授权免费使用“关山草原”和“陇县五宝”区域公共品牌。

六、“两品一标”认证扶持政策。鼓励县域内从事特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两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行注册和使用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对当年取得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2万元;当年取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补助5万元;当年取得种养殖有机基地认证的,补助5万元。

七、数字农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建立大数据云平台,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环节数字化水平。根据经营主体投资规模和智能化程度给予不超过自筹资金3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农业产业园扶持政策。对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园项目,享受农业产业园项目扶持政策。对当年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九、市场营销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市场经营主体和政府协调互动,共同开拓渠道、搭建平台,广泛激发市场营销动力,努力拓展我县农产品市场空间。支持举办“丰收节”“采摘节”等活动;支持通过“网红打卡”“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农产品;对销售本地农产品数量较大、诚信度高、效益显著、带动贫困户多的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表彰奖励。

十、消费帮扶扶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加入国家“832”消费帮扶平台和各类农产品电商消费平台;对县域内新建且运行正常,经县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消费扶贫生活馆,线上线下销售本县特色农产品,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每年给予5万元奖补,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补;对县外销售本县特色农产品的门店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