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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水镇委员会 温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 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1-04 14:03:24 浏览次数:

温水镇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 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管党向基层延伸,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决定在全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目标,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三提醒谈话”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保证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让村民依法依规办理自己的事情。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倒逼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切实解决“廉而不勤、为官不为”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按照“抓住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成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落实。

三、总体目标

在全镇各村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村干部法纪意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保障,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不断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个清单”

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附件1)、《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附件2),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透明。

(二)规范“一个程序”

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附件3),进一步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运行操作流程、 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让权力运行更规范。

(三)实行“三个提醒”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对村干部“三提醒”谈话制度,织密织牢监督之网。

1.事前普遍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前,对村组干部可能出现不按政策和工作程序、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或错误的进行提醒,形成早打招呼、早预警的防范机制。

2.事中专项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中,对发生了轻微的执行政策或者工作程序上的偏差或失误的,及时谈话提醒,纠正偏差,形成早发现、早纠正的监督机制。

3.事后纠错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完毕,对出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谈话诫勉、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形成早教育、早保护的挽救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强化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村级组织是实施主体,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村民委员会要重点抓好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

(二)搞好宣传引导。将“小微权力”清单有关要求纳入村干部年度培训内容,引导村干部规范和有效行使权利。各村要根据镇“小微权利”事项清单,结合村情实际,及时明确事务责任主体。强化“小微权力”制度宣传,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清单的权力类别、办理程序等,不断促进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党委将会把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与村干部考核定档、评先评优挂钩,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抽查资料等形式,督促各村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