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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2 15:43:2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陇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陇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自然地理概况

陇县史称陇州,因地处陇山东阪而得名,东临千阳县、南接宝鸡市陈仓区,西北部与甘肃华亭等五县毗邻。面积2277km2,辖10镇104个行政村,总人口27.3万。

陇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多风,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日温差较大,干湿季节分明。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07.9mm,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56.75%。

陇县属陇山山地和渭北黄土侵蚀地貌,地形变化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县域内发育的主要地貌类型有山地、丘陵、沟壑、塬、峁、梁和河谷阶地。陇县境内河流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东北以千山分水岭为界,岭南径流汇入渭河支流千河,岭北径流汇入支流泾河;西南以天成镇关山村上沟梁为界,岭南径流汇入渭河支流通关河,岭北径流则汇入千河。

陇县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

随着陇县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日益剧烈。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合理的边坡开挖、修路建房、垦荒耕种等,打破了斜坡原始平衡状态,造成环境恶化、气候异常、暴雨频发、崩滑流灾害频发,人类工程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0年,陇县实现生产总值100.3亿元,增长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增长11%;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增长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30元和13019元,分别增长7.5%和8.5%。

(二)地质灾害现状

陇县境内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环境脆弱,受极端天气或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频发,是宝鸡市地质灾害的高发区之一。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共有在册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4处,涉及全县7个镇28个村,威胁431户1640人2077间房屋,威胁财产4009.8万元。按灾害种类分为崩塌9处、滑坡32处、泥石流3处。

由于辖区内2021年遭受近七十年来最强降水,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动态变化,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经实地调查核实,截至2022年5月底,陇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1处,共涉及全县9个镇37个村,威胁671户2488人2893间房屋,威胁财产8335.3万元。本规划按61处隐患点进行工作部署。

(三)“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累计投入防治资金情况775.26万元,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能力、制度建设、科技创新等工作,成效显著。与“十二五”末相比,地质灾害点净减少6处,威胁人员减少52人,避免经济损失245.5万元;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共1起,避免人员伤亡66人,避免经济损失320万元。

1.调查评价扎实推进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安排部署了全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中型以上隐患点勘查测绘工作全面完成。对辖区内3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及测绘工作全面完成。

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常态化。按照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做到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防治重点心中有数。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做到了应撤尽撤,同时对巡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认定与核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系统,明确监测人与责任人,设立警示标识牌。

2.预警水平显著提升

夯实了群测群防体系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县、镇(街)、村多级群测群防体系,依托专业地勘队伍的技术力量,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截至2020年底,全县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4处全部纳入了群测群防系统,落实了监测人、责任人,并全部进行了群测群防系统升级维护工作。

专业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依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部署专业监测点2处,区内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地质灾害预警能力逐步提升。与气象部门合作,不断优化预报预警模型,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及时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介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3.综合治理卓有成效

开展了蛇山滑坡、雷音山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个;部署了庙沟滑坡等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8个。在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同时,继续加大避险搬迁力度,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受威胁群众优先纳入我县移民搬迁计划,使得搬迁群众彻底告别地质灾害威胁,保护了约54户190人1500亿元及四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

4.防灾能力持续提升

技术支撑能力稳步提高。按照“对口到市,派驻到县”的思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专业优势,实现“平战结合”、驻守全面覆盖;全县巡查排查、“防抢撤”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解决了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

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县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展开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及各类的地质灾害培训、避险演练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8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累计受益群众8000余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78场次,累计参与演练人数6000余人次。极大提高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群众主动防灾意识。

(四)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

1.新时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等明确要求;自然资源部强调要牢牢抓住加强重大基础地质调查、重大科技攻坚等关键问题,全力做好“十四五”时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这些为做好陇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工作方向。

2.生态文明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

陇县位于渭北黄土梁峁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黄土崩塌、滑坡频发。地质灾害工作不仅要在单一的防治上下功夫,而且更要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在绿色防治上下功夫。对于生态核心区的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不仅要采取综合防治,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还要充分考虑防治工程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协调性。这些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风险高发的态势尚未发生根本改变

通过多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其2018年以来综合防治体系的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我县地质环境脆弱的背景没有改变,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或人类工程活动依然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高发态势尚未发生根本改变。全县44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大多数为中高风险点,未来一段时间,位于我县中部千河谷地两侧斜坡地带、县域北部大面积的黄土梁峁区以及相关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仍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根据近2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威胁对象等综合分析研究,我县极高风险的面积、高风险的面积仍然较大。这些给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的广度、精度、深度不够。全县历年灾险情统计数据表明,区内大多地质灾害的发生均不在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的特点,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的广度、精度、深度仍然需要继续深入。

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科技含量不高。目前全县群测群防方法仍然大多依靠较为原始的人工巡查、目测等方法,专业性不强,覆盖面不广,科技含量较低。

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意识有待提升。虽然多年来,全县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质灾害宣传教育、知识培训等工作,但大多数工作围绕灾害点展开,且覆盖面不足,易发区内非在册点周边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仍有待提升。

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待加强监测和综合防治: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年监测数据表明,多年来这些灾害点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变形,有的变形时剧时轻,具有阶段性、隐蔽性特点,需要加强监测预警;有的持续变形,虽然变幅不大,但有逐年加剧之势,危险性逐年增大,潜伏重大隐患,亟待治理或搬迁避让。

人类工程活动仍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随着全县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建设等项目的不断实施,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剧,人类工程活动仍将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力量薄弱。自然资源部门缺乏基本的交通、监测,应急调查及工作设备,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受到制约,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队伍人员数量、质量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难以满足当前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不足。全县各级政府虽然都在财政资金中最大限度的列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但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加之陇县财力有限,部分重大灾害点未能得到及时治理。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已治理地质灾害项目缺乏后期维护经费。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聚焦“隐患在哪里”“地质体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逐步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紧紧围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等,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全局性谋划、系统性推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等防治工作,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的能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3.分级负责,合力防灾。坚持分级管理原则,突出县(区)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发挥县级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支持、协助基层政府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民政、交通、水利、文旅、应急、铁路等部门按行业领域分类进行监管。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优先部署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

5.依法防灾,科技减灾。加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从源头上管控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实施过程中,探索采用新方法、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水平,实现科技减灾。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工程,初步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机制,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水平,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2.具体目标

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大幅提升。完成全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我县地质灾害风险和隐患底数,大幅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

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积极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逐步形成“一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区(风险区)一管控工作机制(技术体系、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等)”,实现隐患点+风险区排查全覆盖。通过完成1处工程治理项目等措施,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等级。对中高风险区通过开展危险性评估、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明确禁止性工程进行管控。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实现隐患点宣传培训与演练全覆盖;完成8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灾害隐患。通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指导工程建设活动,遏制不合理工程活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健全“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发挥地勘专业队伍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陇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依据区内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水文地质特征等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将全县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非易发区4级28个区,各分区评价如下: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该区主要分布于陇县温水镇北部李家河、火烧寨东部及温河沟,城关镇-东风镇千河右岸黄土梁峁沟壑区,河北镇大部分及杜阳沟、黄崖沟等区域,区内地质环境极差,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点密布。其中涉及3个亚区即温水镇-河北镇北部亚区(Ⅰ1)、温水镇温河沟亚区(Ⅰ2)及天成-东风镇亚区(Ⅰ3),总面积194.9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56%;区内现有灾害点39处,其中滑坡28处、崩塌9处、地裂缝2处,灾害密度22.01处/100km2。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该区主要分布在新集川—火烧寨-温水-城关-东风镇一线河谷区两岸斜坡,固关镇南部斜坡前缘,曹家湾-城关镇北侧斜坡前缘、三里营北侧,天城镇关山牧场景区等,包括五个片区,总面积115.00km2,占总面积5.05%,现有灾害点15处,其中滑坡14处、崩塌1处,灾害密度13.04处/100km2。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该区位于新集川镇—固关镇千河北部一带、固关镇—天成镇—关山—八渡镇一带以及温水镇和城关镇北部、河北镇东部,包括12个片区,面积787.07km2,,占总面积的34.57%,区内现有灾害点7处,包括滑坡5处、崩塌1处、地裂缝1处,灾点密度0.89处/100km2。

4、地质灾害非易发区(Ⅳ)

该区位于陇县西部及西南部关山山地和景福山山地、关山牧场区域、千河及其支流河漫滩平缓区域,包括8个片区,总面积约1180.1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51.83%,未发现地质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陇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结果,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本次规划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将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Ⅰ)

该区位于陇县中部千河及其支流沿线斜坡及沟谷、新集川东部-温水镇及河北镇北部、关山牧场区域,总面积约309.93km2,占总面积的13.61%。该区地貌属千河河谷及黄土梁峁区,区内人口密集、工程建设活动强烈且分布有宝汉高速、宝中铁路、宝平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工程。该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该区发育滑坡、崩塌、地裂缝灾害隐患点54处,占总灾害隐患点的88.52%,威胁621户2307人2690间房屋,威胁财产7566.3万元,可分为5个重点防治段。

(1)新集川镇-温水镇-河北镇-城关镇北部重点防治段(A1)

该区包括新集川-龙门洞-火烧寨新陇路沿线,火烧寨-温水-城关-东风镇宝平路沿线,温水北部李家河-河北中部-齐岐家塬、城关镇及东风镇北部、黄崖沟、杜阳沟沿线,城关镇-曹家湾镇千河北部一线斜坡地带,区内有龙门洞森林公园、宝中铁路、宝汉高速及宝平路等重要设施,面积253.69km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威胁399户、1497人,1768间房、财产5073万元的安全。

(2)天成镇-城关镇-东南镇-东风镇南部重点防治段(A2)

该区包括天成镇-城关镇-东南镇-东风镇千河南岸河谷区与黄土梁峁区过渡斜坡地带以及千河南岸支流、支沟两岸斜坡地带,面积40.44km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威胁205户、751人,848间房,威胁财产2239.3万元。

(3)固关镇南部重点防治段(A3)

该区主要为固关镇南部固关街-段家峡一线千河南岸斜坡地带,面积3.09km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威胁5户、15人,21间房,威胁财产63万元。

(4)曹家湾镇西部重点防治段(A4)

该区位于曹家湾镇西部咸宜关-三里营北部斜坡地带,面积3.01km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以黄土滑坡为主,威胁10户、40人,46间房,威胁财产170万元。

(5)关山牧场重点防治段(A5)

该区位于关山牧场景区核心景区以及周边的店子村、沈家川、银科村等村庄,面积9.70km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以残坡积层滑坡为主,威胁2户、4人、7间房、威胁财产21万元。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该区包括新集川-温水镇-固关镇-曹家湾镇-天成镇-城关镇-河北镇-东风镇-东南镇的黄土覆盖区以及沟谷沿线,关山牧场景区公路沿线及村庄分布区,总面积约787.07km2,占总面积的34.57%。区内发育地质灾害点7处,以滑坡、崩塌灾害为主,威胁50户181人203间房屋,威胁财产769万元,可分为12个防治区段。

(1)新集川西部、东部次重点防治区(B1、B2)

该区包括新集川西部至铁马河、东北部陈家沟-李家庄一带,总面积24.85km2,有地质灾害点1处,威胁2户、13人,14间房的安全,威胁财产47万元。

(2)温水镇西部-固关镇-天成镇关山牧场次重点防治区(B3)

该区包括新集川东南部-温水镇西部-固关镇-曹家湾镇-天成镇黄土覆盖区以及沟谷沿线,关山牧场景区公路沿线及村庄分布区,面积226.04km2。该区分布有地质灾害点1处,威胁2户、5人、6间房的安全,威胁财产31万元。

(3)温水镇-河北镇-城关镇北部次重点防治区(B4-B9)

该区包括温水镇火烧寨东部-李家河北部、河北镇北部、北河-草滩沟-杨河沟-黄崖沟-杜阳沟一线的黄土梁峁区,总面积188.52km2,区内无地质灾害分布。

(4)东风镇东北部次重点防治区(B10)

该区包括东风镇东北部马家台-河北镇东部西凉湾一带黄土梁峁区,总面积161.30km2。该区分布有地质灾害点2处,威胁20户、66人、91间房的安全,威胁财产310万元。

(5)城关镇-东南镇次重点防治区(B11)

该区包括城关镇南部及东南镇千河右岸一二级阶地区域,总面积21.83km2,区内无地质灾害分布。

(6)天成镇-八渡镇西部次重点防治区(B13)

该区主要包括天成镇-城关镇-东南镇-东风镇-八渡镇西南部黄土覆盖区以及沟谷沿线,总面积164.53km2。该区分布有地质灾害点2处,威胁14户、47人、47间房的安全,威胁财产261万元。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陇县西部及西南部关山山地和景福山山地、关山牧场区域、千河及其支流河漫滩平缓区域,以及河北镇东北部山区,面积1080.12km2,占总面积的51.83%。区内人口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森林覆盖率大于90%,地质环境条件较好。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隐患点分布和近年来发生的灾情和险情,陇县确定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分别为:城关镇、河北镇、温水镇和东风镇。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交通干线

根据交通路段的重要性,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近年来灾情、险情发生频率,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路段,交通主管部门应主动做好防范工作。

(1)铁路:宝中铁路温水-火烧寨段部分区段存在滑坡潜在危险。

(2)公路:S212陇县-千阳段公路东风段相公山崖面坡度较陡,崖面岩石破碎易发生崩塌。易塌方落石路段有峰山段、峡口段、团结村段、红崖湾段、石咀段、相公山段,各养护段要加强巡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通畅。天成镇关山牧场景区公路沿线地质环境脆弱,滑坡多发,景区也要注意防范。

(3)宝汉高速:陇县-千阳段,这些路段位于千河谷地,在地质结构断裂段,受地震影响较大。

(五)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陇县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个,其中温水镇2个,东风镇1个,河北镇2个,城关镇3个(见附表1)。


 

四、工作部署

在结合全县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以确保在册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安全,控制新增隐患点,大力减少在册隐患点数量,以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前提,按照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等五大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调查评价

1.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在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和资料收集基础上,通过地面调查、勘查测绘等,开展县级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研究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和成灾机理,摸清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在风险调查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划定全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地质灾害风险性分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完成陇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

2.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

县、镇、村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开展年度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对新发现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组织调查认定,对于可核销的隐患点及时开展核销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在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县自然资源部门全力配合救灾。加强应急调查队伍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析灾险情现状、成因、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全力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监测预警

1.夯实群测群防工作。

一是对已有的隐患点完善群测群防,对新增的隐患点查清威胁人数、户数、财产及监测人、责任人等基本信息,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二是规范监测人和责任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三查”工作,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三是加大群测群防员的培训力度和装备建设,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全部在册点的群测群防系统维护更新工作,对新增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系统。

2.加强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通过配备普适型监测设备实现地表变形与降雨等关键指标的自动化监测与预警工作,选择风险等级较高、尚没有实施搬迁和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仪器。通过布设专业监测仪器进行实时自动化监测,对监测数据实时分析,研究地质体变形发展趋势,构建“人防+技防”预警响应机制,明确预警、预报、预测的流程,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适时发出预警预报信息,为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五”期间布设寺咀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展开普适型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3.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

一是加强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推动各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互联互通;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形成预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扩大信息覆盖面,显著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交通、地震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建成县级各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同时不断推进基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三)综合治理

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景区等人口密集区或重要基础设施,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发现的稳定性较差、风险等级高、不宜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

“十四五”期间,部署城关镇唐家庄一组滑坡、温水镇景福山滑坡2处灾害点实施综合治理工程。

(四)风险管控

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陕西省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对辖区内重要工程建设活动检查、抽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一是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的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应根据评估报告编制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大监督检查,防范建设工程遭受、加剧地质灾害或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二是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极高、高风险区,以镇(街)为单元,以后续镇(街)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为基础,逐步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极高、高风险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五)能力建设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部门应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然资源部门每年汛期前发布《陇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全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2.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各镇政府不(街道办)断加强装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人员,配备无人机等野外调查设备,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灾能力;充分发挥平战结合单位的专业特长与优势,平时做好地质灾害防范的日常技术支撑,战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优化地质灾害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设备配备,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能力。

“十四五”期间部署东南镇、八渡镇、天城镇、固关镇、曹家湾镇、新集川镇共六个镇(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教育。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宣传培训全覆盖,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与能力。各镇(街)每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人、相关人员、群测群防员对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防治工作水平。“十四五”期间,每年部署宣传培训工作不小于5次。

4.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确保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演练全覆盖,切实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十四五”期间,每年综合演练工作各不小于30次。


 

五、经费估算及年度安排

(一)经费估算依据

本规划投资经费估算主要依据《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陕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陕发改项目[2017]1606号)及配套定额、标准并结合“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际形成费用的情况进行编制。

(二)经费估算

“十四五”期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与科技创新六大方面进行安排部署,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总经费估算为1145万元。其中:

按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财政补助542万元,占总经费的47.34%;省级财政投入117.5万元,占总经费的10.26%;市级财政投入72万元,占总经费的6.29%;县财政投入413.5万元,占总经费的36.11%。

按防治体系,监测预警92.8万元、综合治理630万元、能力建设422.2万元。按年度投入,2021年693.4万元、2022年256.3万元、2023年65.1万元、2024年65.1万元、2025年65.1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各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抢险队、治安保卫队、医疗救护队和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的日常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应急、交通、水利、教育、住建、供电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推进规划顺利实施,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治经费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相关部门要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争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灾防治,形成多元化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确保防治工作和防治项目资金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防治效率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四)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实施成效

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项目的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本行业的相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各级工程建设领域的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矿山企业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做好工程建设、运营中地质灾害预防、巡查、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等措施,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定期对项目开展完成情况、资金配套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等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并将检查、审计和评估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评估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七、附则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