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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08 10:08:36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镇畜牧兽医站: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全面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近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在我国部分地区点状发生,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在我省有所抬头,动物疫情形势复杂。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养殖、调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强化安排部署,加强人员保障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抓好今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秋季集中免疫各项任务 

(一)明确免疫要求按照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今秋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实施高风险环节、重点区域全面免疫;对规模场实行“先打后补”免疫措施,按照“场户自愿、程序规范、据实核算”的原则,落实场户主体责任;对于犬只狂犬病,要按照《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宣传,落实犬主防疫责任,对犬只实施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对强制免疫病种要做到应免尽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规范信息录入免疫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规模养殖场要按照分配的平台账号在“宝鸡智慧牧业大数据云平台”上录入养殖生产、动物防疫等畜牧业相关信息,自行申报检疫。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安排,倒排工期,分解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秋防工作。各村要成立5-7人的防疫工作小分队,村组干部跟班作业、全程参与,确保工作进度和防疫密度。

加强人员防护各村要将防疫人员防护措施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作为工作开展必备条件落实到位,防疫中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配备酒精、消毒液等基本消毒药品,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切实降低人畜共患病感染风险,杜绝疫情发生传播。同时加强防疫小分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防疫工作全程安全无事故。

)确保免疫质量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标准化工作要求,做好疫苗、畜禽耳标、免疫档案和防疫消毒药品、器械的组织供应。要强化免疫技术培训,抽调技术人员划片包干、督促指导,确保操作规范,并及时解决防疫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免疫质量达标。

三、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半点麻痹松懈。各村、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落实西北区分区防疫政策,坚持防控净化和调运监管两手抓,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要持续推进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村属地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紧盯养殖生产、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排查,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不明原因死亡生猪,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或监测阳性,要按照规定程序送检、报告,及时规范处置。要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升养殖场户自我防范意识,指导加强运输车辆、猪只进出、人员、饲料、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媒介动物的管理,规范场区布局及隔离、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切实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四、不断加强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各村、镇畜牧兽医站在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围绕布病、结核、炭疽、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在综合防治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一要强化畜间布病防控,尤其要严把奶山羊“进出关”,采取“强制监测”和“自主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布病监测净化工作,坚持“检、免、处、消”方针不动摇,积极巩固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区建设成果,迎接国家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区创建评估验收。二要全面建立联动机制,镇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管所、镇交通、镇派出所等站所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定期联席会商,研判形势,研究问题。对卫健部门通报的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情况,镇畜牧兽医站要积极配合做好畜间疫情排查、流调和紧急免疫等工作,对检出阳性的,要按规定扑杀病畜或阳性畜,其他各相关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三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防护,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大力宣传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清动物的潜在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四要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人畜共患病疫情动态,科学应对舆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疫情,有效加以防范。

五、确保按期完成秋防工作任务

今秋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16日开始,10月20日全面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准备阶段(9月16日至9月18日)、集中免疫、挂标、建档阶段(9月19日至10月10日)、自查自纠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各村于10月15日前将秋防统计表和总结报镇政府。

秋防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对各村春防工作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检查免疫密度、挂标率、建档率和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控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防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不达标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