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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风镇委员会 东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风镇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07 15:00:01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性问题产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根据《陇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陇安委发〔2022〕13号文件部署要求,在前期开展的全国第21次“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安全监管、属地安全管理、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三个能力提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场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短板不足,采取全面、严格、专业、治本的攻坚整治措施,坚决整治安全责任不落实、培训演练走形式、企业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严控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底,按照部署安排、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集中整治、检查验收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存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对群众使用液化气罐,继续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武装部长刘洋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2.自建房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房屋(构筑物)安全情况再排查。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危窑、年久失修的危(旧)房、迎坡或邻边建造的房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高挡墙、高护坡;所有出租屋、租赁场地、闲置场地等区域。对闲置的危旧房屋,各村要组织坚决拆除。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委员姚江波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人大主席张强、武装部长刘洋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4.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砂石专项整治。重点整

治矿山私挖乱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隐瞒工作面、变更

设计掩盖偷挖等行为,整治河道乱挖乱采行为,整治毁田挖

沙等突出问题。(组织委员姚江波、副镇长李文斌牵头,各

村(社区)具体负责)

5.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组织委员姚江波、武装部长刘洋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6.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库、淤地坝、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副镇长李文斌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7.防汛防滑安全。全面摸排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落实监管人员,突出“三边”地段、“三类人员”的管控。“三边”“三类”人员要建立台账,制定防抢撤预案,对有能力搬迁的地质灾害点人员进行避险搬迁。排查移民搬迁户、地质灾害户是否“回流”,悬挂住房安全警示牌的住户是否按要求搬离、危房危窑是否查封、锁门、依规拆除等情况。(组织委员姚江波、武装部长刘洋、副镇长倪琳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8、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管住路、管住车、管住人集中进行排查整治。以乡村道路为重点,全力排查农用车、三轮车、两轮电动车非法载人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尤其突出“南塬北山”重点区域。认真排查整治桥梁涵洞、临水临崖、危险弯道以及长大下坡等隐患。(副镇长李文斌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9、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食品销售量较大的门市商店、超市、餐饮单位、卫生所、群众红白喜事、校园周边等区域,以冷冻肉制品、过期、“三无”食品、药品销售等为重点,检查健康证、标识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合格证,以及餐饮销售许可等情况。(副镇长倪琳牵头,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10、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武装部长刘洋牵头,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1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副镇长倪琳牵头,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12、消防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排查秸秆焚烧、农户房前屋后柴草堆积、家庭用电用火、镇村企业(面粉厂、沙发厂、床垫厂、塑料厂)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武装部长刘洋牵头,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13、油气、电力领域安全排查。重点排查破坏损害输气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排查加油站、镇域饭店、加工门店煤气罐存储、使用情况,排查镇村电力设施、居民用电等情况。(人大主席张强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14、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化品、建筑、农业、旅游、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由副书记王继萍、组织委员姚江波、武装部长刘洋、副镇长李文斌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县安委会细化制定的55条具体措施,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百日行动中,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各企业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和个人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要加强警示教育,在百日行动期间集中处理和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要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五)压实责任,严肃问责。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百日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镇安委会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