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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0 09:08:5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浓厚尊老、孝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按照《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宝市老龄〔2022〕1号)要求,县老龄委决定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不断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筑牢反诈防线,守护老人安全。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敬老文明号”示范窗口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结合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加大对购物短片广告和医药、保健食品广告播出治理力度和涉老商业广告的监播力度,重点打击“神医”“神药”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反诈骗宣传工作,解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养老诈骗和购物诈骗等骗局的套路和内幕,宣传教授防骗方法,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走访慰问,为老纾难解困。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为“五老”人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失独老年人家庭进行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传递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

(三)抓好疫情防控,促进老年健康。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对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养老院、老年大学、老年助餐点等场所加强防疫管控。结合行业职能,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教育,积极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重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开展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面向广大老年人宣传口腔健康知识,深入社区、村镇为广大基层老年人群开展口腔健康义诊巡诊活动。

(四)聚焦实际需求,开展“智慧助老”。通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更好地适应智慧社会生活,共享智慧社会成果加油助力。要扎实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在老年人学得会、弄得懂、能操作上下功夫,帮助老年人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加强防范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知识宣传,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使用信心;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开展募捐活动,解决贫困老年人无智能手机可用的问题;在超市、银行、医院、车站、景点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场所,要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正常服务需求,

(五)积极开展文艺活动,展现老年风采。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小型化、多样化文体活动,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基层老年协会广泛组织开展书法、绘画、剪纸、合唱、舞蹈、太极、门球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鼓励老年人利用抖音、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开展“晒健康生活,展老年风采”活动,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够积极融入社会、展示自身才艺、感受美好生活,并通过网络、电视、户外媒体、报纸杂志等集中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摆在首要位置,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系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做到活动有计划,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

(二)注重实效,确保安全。“敬老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坚决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各级媒体、社会组织和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加强传播手段的创新,掀起敬老宣传高潮。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要突出“敬老月”活动主题,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孝老敬老广泛共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各镇、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开展集中宣传,并于11月1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股。

联系人:张斌   樵丽   电话:4606319

电子邮箱:longxianlaolingwei@163.com

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