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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09:16:04 浏览次数: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陇县公安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提高了公众对全县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年来,县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专栏、电子屏、电视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0余条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84条,全年向各辖区派出单位批转政府办县长信箱留言109条,答复办理109条,上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15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陇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陇县公安局栏目管理,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公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及时修订完善《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陇县公安局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陇县公安局警务工作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做到了“要求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已经公开的信息绝不涉密”。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至目前,县公安局共保留政务微博2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全年共发布信息328条。

4、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县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任务,具体划分相关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全面负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陇县公安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多次在县局周一例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安排,端正认识,为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9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55.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意识不强;二是工作不够严谨。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严谨工作作风。及时、规范地更新政府网站中本单位子栏目信息,避免出现格式错误、敏感词语及错误链接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陇县公安局承办县政府交办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陇县公安局承办县政府交办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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