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暨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的通知》(宝市安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情况;县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题会议、县政府(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县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整治情况;安委会成员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镇、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及整治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台账建立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救援人员队伍配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验收完成情况。
(五)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既有建筑物及城市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开展情况及冬季应对恶劣天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旧桥梁隐患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开展情况;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建筑物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情况。
(六)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情况;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情况;“五个一批”落实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为期一个月。
(二)检查范围。范围覆盖所有镇、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县级检查。在市安委会综合检查和行业检查的基础上,县安委会统筹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综合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暗访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方式,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及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检查车辆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检查。成立6个综合检查组(附件1),由县级领导带队,每组成员3名,对10个镇和重点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检查。
2.行业检查。成立16个行业检查组(附件2),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城市建筑、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校园、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16个行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自查整改。各镇、各重点监管部门要参照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夯实责任,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拉网式”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全面整改到位,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工作实效。此次专项行动是在今年以来省、市、县历次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各类排查整治基础上,查漏补缺,组织开展的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工作要求,结合镇、行业领域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基层一线,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问题隐患,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摆样子,确保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各检查组做好对接,确保督查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和迎接市安全生产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督查。各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体现全面性和代表性,又要突出重点。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特点,针对我县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情况,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镇燃气、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充分发挥明查暗访震慑作用,确保督查检查到位。
(三)认真履职,从严监督执法。各检查组在督查检查过程中,要及时指出各镇、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各镇、各相关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明确地向各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交底,提出整改意见。各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四)落实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强化分工协作,严格责任落实,全面深入细致查改问题,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镇和行业督查检查工作,力戒走形式,杜绝“花式”督查检查。各牵头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工作信息报送,检查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及检查问题隐患台账(附件4)务必于2022年1月1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艳平 电话:4606954 邮箱:lxab01@126.com
附 件:1.综合检查组分组名单
2.行业检查组分组名单
3.检查总结报告提纲
4.检查问题隐患台账
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