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2年1月4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02件,现将第二十五批8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6 | 举报人2021-12-23反映:1、有人给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店子村六组原宝鸡到平凉的公路边四亩耕地里倒建筑垃圾。2、店子村六组南边原西关砖厂(现已停业)在耕地上取土做砖,破坏耕地,直到现在未恢复原状 3、邻居家院子里生活污水,流渗到邻居家房后墙根,导致墙体裂缝。举报人12月28日再次来电反映:把土和草推了,建筑垃圾还在地里,没有清理。砖厂那边还没有动静。墙有裂缝,只照了相,也没有下文了。下面人都敷衍了事。 | 陇 县 | 经2021年12月30日现场核查,建筑垃圾已于12月27日运至陇县大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现场已全部清理到位,恢复了耕种条件。原西关砖厂当年采取平整覆土等措施,达到了耕作条件,目前全部种冬小麦,不存在土地未复垦问题。12月30日,经对店子村六组住户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未发现生活污水流渗到房后墙根,导致墙体裂缝问题。 | 不属实 | 强化土地管理、规范垃圾堆放行为,结合乡村振兴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污水乱排,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 D2SN202112280054 |
7 | 宝鸡市陇县李家沙乡苏家塬村陈家湾村组,2021年5月份土地局以营造高标准农田为由,将举报人1984年2月承包千亩土地打造的生态林全部毁坏。2004年举报人退耕还林承包250亩,只领到125亩生态补偿金,另125亩生态补偿金和250亩退耕还林款一直未领到。 | 陇 县 | 经核查,2021年6月,陕西新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时,因地界核实不准确,将卢某名下5号小班的无立木林地9.04亩复恳。县林业局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毁坏的林地栽植复绿。 卢某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250亩,经现地勾划地形图,核算该处土地面积为165亩,林权证面积165亩,此宗林地未纳入退耕还林项目,不在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范围内。 卢某于2016年取得林权证,2017年确定其应兑现生态补偿金林地面积为146亩,2017年、2018年、2019年均按146亩兑现到卢某名下。2020年由于政策调整,在全县享受生态效益补偿金总户数不变的情况下,全部受益户按比率下调每户享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面积,卢某林权证面积为165亩,下调后应发放补偿金的面积为125亩。其2020年生态效益补偿金已于2021年8月7日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拨付到卢某名下,不存在应发未发问题。 | 属实 | 毁坏的9.04亩林地栽植复绿工作已经完成。 | D2SN202112280055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