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1-10 17:11:4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进一步夯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责任,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根据宝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机制,有效保证各项特困供养照料服务的落实,最大化地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权益。20221月起,在全县10个镇全面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所有镇建立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和引导委托照料服务人大力弘扬孝老爱亲、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为特困人员提供良好服务,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考评对象

全县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人主要考核委托照料服务人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履行委托照料服务职责情况,考核内容共5个大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组织实施

由各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镇成立以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或包片领导为组长、以民政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考核组,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价主要采取平时考核评价与定期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第三方评估评价监督

平时考核评价主要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和邻里评价为主,在定期探视走访中一并进行,平时考核评价情况在定期考核中综合运用。

定期考核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于11进行,由各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或包片领导、民政干部主持,村(居)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依据《委托照料护理人考核民主评议表》评分标准,逐个对委托照料护理人进行集体评议并逐项量化打分,确定每个委托照料护理人的考核等次。

对评价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委托照料护理人严重侵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利益的,由各镇人民政府及时解除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取消委托照料服务资格,更换委托照料护理人。

五、工作要求

1.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全面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尽快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由镇、村(居)委会分别建立委托照料服务考评工作台账,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评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考核评价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

2.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各镇要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委托照料服务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要及时与委托照料护理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加以改进;对委托照料护理人因外出务工或身体原因等无法履行委托照料服务责任的,要及时更换委托照料护理人或动员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镇要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定期考评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充分挖掘推广委托照料服务定期考评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热心服务、悉心照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县民政局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定期考评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考评范围,对委托照料服务定期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评估。

请各镇在每年11月上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定期考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通过发通报、实地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工作。

 

附件:1.陇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表附件1.xls

2.陇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