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点排查处置的紧急通知》(陇办字〔2021〕43号)文件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全县“九小场所”安全(消防)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8月30日,利用两周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随后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重要论述和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甘肃白银马拉松事件以及我市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6.12”较大车辆伤害、岐山兴星化工有限公司“6.19”事故等安全事件惨痛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非煤矿山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及分工
1.道路交通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街集市、马路市场、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重大隐患。严肃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违法违规等行为。
牵头部门:县交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成员单位
2.建筑施工领域
重点排查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隐患问题。
牵头部门:县建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建安委成员单位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对工业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违规储存、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烟花爆竹等行为。
牵头部门:县危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危安委成员单位
4.消防领域
对高层建筑、宾馆饭店、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民宿、歌舞娱乐和老幼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区域逐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排查整治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隐患问题。
牵头部门:县消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消安委成员单位
5.非煤矿山领域
紧盯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建设、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行为;爆破、吊装、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牵头部门:县非煤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固关镇人民政府、曹家湾镇人民政府,县非煤安委成员单位
6.特种设备领域
重点对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及时排查整治不具备安全条件大型游乐设施非法违法经营等隐患问题。
牵头部门:县特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特安委成员单位
7.文化旅游领域
对旅游市场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旅游景区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实施,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文娱市场、演出市场管理制度等方面风险进行全面摸排整治,严格落实定期检测维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等措施,确保旅游安全。
牵头部门:县文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市文安委成员单位
8.工贸领域
重点排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等制度不落实,除尘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氨制冷机房不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等风险隐患,及时整治,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牵头部门:县工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工安委成员单位
9.油气管道和电力领域
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电力设施损毁等行为,对油气管道建设、电力设施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等安全距离不足等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整治。
牵头部门:县油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油安委成员单位
10.民爆领域
全面排查民爆物品销售、储存、使用等环节风险隐患,严查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县民爆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民爆安委成员单位
11.医疗卫生领域
全面摸排医疗机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风险隐患,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县卫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卫安委成员单位
12.校园安全领域
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对校园基础设施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整治,确保不出问题。
牵头部门:县校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校安委成员单位
13.农林牧渔领域
全面开展农机、渔业、畜牧业和农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森林火源管控,将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
牵头部门:县农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安委成员单位
14.商贸和成品油领域
紧盯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商务活动,逐行业、逐场所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牵头部门:县商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商安委成员单位
15.危险废物领域
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配合
16.防汛防滑安全。对摸排出的地质灾害点、“三边地段”、“三类人员”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监管人员,是否完善防抢撤方案,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应急准备到位、风险警示提示到位。落责任是否到位;是否有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有风险告知卡及警示标志。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是维护当前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镇、各专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点,在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梳理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式集中排查。要坚持条块结合,逐区域、逐行业进行排查,要全面摸清底数,做到风险隐患、防范处置措施、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四个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见附件),8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排查促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专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做好排查整治各项任务。市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对我县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县百日安全生产8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各镇各专业委员会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造成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电话:4606954(传真)
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