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宝市应急〔2021〕110号)要求,我现将我县2家非煤矿山有关情况及包保责任人予以公示。
关于陇县非煤矿山有关情况及包保责任人的公示.docx陇县非煤矿山公示清单2021.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