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50批次,其中餐饮食品2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本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3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溶剂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陇县陇来香饭店使用的纯正菜籽油(报告编号:FJ2103954;抽样单编号:XC21610327767500191),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70 mg/kg,标准值为≤2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