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市民宗发〔2021〕16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少数民族扶贫发展项目的实施要求,经相关镇政府申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定,拟实施固关镇固关街村生产桥辅助设施项目,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固关镇上岔村农产品销售集散中心项目,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城关镇北关村油桃产业化系统培训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八渡镇杨家庄村街道路灯更换提升项目,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现就项目建设安排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共7天。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或来函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7-4601605
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