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现将关于下达2021年度专项支出预算指标(2021年中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第二笔)的通知30万元予以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
监督电话:0917-4601725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度专项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2021年中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第二笔).pdf
陇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