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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防汛防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0 10:01:37 浏览次数: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0日至11日我县将出现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降雨以暴雨为主,可能出现大暴雨。此次降水范围广、强度大,并伴有雷电、短时大风、短时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极易引发城市内涝,河流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根据7月8日省、市防指视频调度会和《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7月9日至11日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做好近期防汛防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责任前正值防汛紧要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负起责任,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组及县级部门指导组的责任,汛期坚守一线指挥,隐患点、村组要二十四小时值班,排查安全隐患,落实落细安全措施。全体县级领导带头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深入所包抓镇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县级部门指导组、各镇本周不休假,全员上班抓排查、抓防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一半以上工作人员在岗待命,主要领导在岗带班,严防死守,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启动预案,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镇要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全面细致摸排隐患点,尤其要做好“三边三类”人员的排查、撤离、管控工作;县级部门指导组要督导各镇做好“三边三类”人员安全撤离管控;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尾矿库、非煤矿山的防汛安全管理和汛情灾情的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堤防水库、河道在建工程、水电站、淤地坝拦河闸坝等防洪设施的监测预警,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重点做好暴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县住建局要强化排水管网、低洼易涝区的排查整治,及时组织疏通排水,防范县城内涝。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道路巡查和管制,特别是做好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应对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管控,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应对,将各类风险隐患排除在暴雨洪水来临之前,一旦发现险情应快速组织处置,做到抢早、抢小。

三、强化监测,精准预警.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加强预报预警频次,提高精准度、延长预见性,特别要强化局地短时突发暴雨的精准预测预报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的临近监测预警,精准指导镇村组织防范应对。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着力营造重视、支持、参与防汛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迟报、漏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防汛办要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级全面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万无一失。

 

中共陇县县委办公室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