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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3 14:15:38 浏览次数:

各镇教育组、初中,局直各单位:

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1)119号)精神,全面推进“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教育”小切口改革,积极开展“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以下简称“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灾避灾和应急自救自护能力,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演练”工作的基本目标

各镇校要以中、省、市有关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以及应急演练的政策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达到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思路、改进安全教育方法,实现安全课堂教学和实操演练有机衔接;通过仿真演练、场境体验的形式,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应急技能、提升安全综合素养;并逐步探索和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家庭、社会联手共抓校园安全的新格局。

二、“演练”工作的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要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处置以及保险赔付机制。

体验性原则。“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场境通过现代化的设施设备,辅以高科技技术手段凸显仿真性,使师生在仿真场境下亲身体验灾害来临时的真实感受。

教育性原则。通过“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灾避灾及其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和提升安全综合素养。

实效性原则。要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选择适合的演练项目,通过师生的参与,取得演练实效,实现“立德树人”与安全素养呵护师生终身目的。

三、“演练”工作的基本形式

(一)学生的“应急演练”。学生是“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的主体。在校园内搭建仿真模拟现场,通过专业教员现场解读、示范和组织学生亲身体验的实境演练特色,凸显“课程装备化、装备课程化”的理念。

(二)教师的“应急演练”。教师是“流动体验式校园安全应急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在学生“应急演练”之前,要通过多形式、多种途径对教师进行相关安全培训;二是组织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实境演练体验。

四、“演练”工作的时限

从即日起至2021年底。

五、“演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校要高度重视,把“演练”工作当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及时协调解决“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校要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演练”工作安排。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将其纳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演练课时在公共安全教育课或综合实践校本课时中解决。积极与提供演练服务的机构对接协调,确保“演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演练”经费保障。学校公用经费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演练,由提供“演练”工作服务的机构免费提供。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