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县卫健局对领取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有关安排及近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核查,加强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位。
二、核查对象
所有享受高龄补贴的享受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享受对象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进行核查登记。
三、核查内容、时间和方式
本次核查的主要内容:1、高龄补贴享受对象是否健在;2、高龄补贴享受对象户口是否迁出本辖区;3、是否存在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冒领或帮助他人骗取、冒领高龄补贴及已故人员仍领取补贴;4、高龄补贴实际发放人数与高龄补贴系统人数是否一致;5、高龄补贴系统是否录入老年人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
本次核查工作从2021年4月12号开始,2021年5月底全面结束。各村要提前安排、统筹兼顾,广泛宣传,确保核查对象100%进行年审。并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通过相互见面、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核查时一定要查看老人户口本信息,确保补贴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原则),对于居住在异地、无法入户的,可与高龄补贴享受对象本人或家属通过微信、QQ等方式视频核实,留取照片、视频存档,并认真填写《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核查登记表》。同时,在核查过程中,要做好高龄补贴发放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等宣传解释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今年的高龄补贴年审结合本次核查一并进行,要对高龄补贴享受对象100%进行核查。对户口迁移出本辖区的享受对象,及时停发高龄补贴,并注标明迁出户籍地地址;对未能核查人员及时暂停发放高龄补贴;对出现的骗取、冒领高龄补贴和已故人员仍领取补贴的,严肃追责问责,并迅速追缴资金;对没有录入到高龄补贴系统和高龄补贴系统里未录入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的享受对象,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补录。
(二)各村要抓好对从事核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督查。加强对核查工作的抽查检查,特别是人户分离、居住在养老机构的高龄补贴享受对象要列为重点,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村要针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到人。核查结束后,各村将核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下一步计划)及整改台账、年审工作总结于2021年6月1日前书面报送镇卫健办,同时报送核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附件: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核查登记表
东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