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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2 17:50:08 浏览次数:

 

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做好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享尽享动态清零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不返贫,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养老保险工作。一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动态清零。对于年内年满16周岁的贫困人口要逐人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动员其在年满16周岁的次月及时参保并交纳当年保费,确保动态清零,属于服役、服刑、在校学生的,提供证明材料备查;对于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要逐人核实实时在校状态,已毕业暂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及时动员参保缴费。二要做好待遇享受动态清零。对于年内年满60周岁人员,缴费齐全的,各村经办人员及时通知本人或家属提供相关资料,为其及时申报待遇,确保按时享受养老金,对于欠费人员,动员补清欠费后为其申报待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户、特困人员待遇享受率动态保持在100%。三要做好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应代尽代。以2021年3月31日前县民政局、县残联审批认定的数据为基准,对城乡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内已标注特殊身份的16周岁以上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进行一次回头看,属于死亡人员的,通知家属及时办理注销退费手续。其余人员,全部动员其参保缴费并同时享受50元的代缴费政策;属未参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全力动员并在其有明确缴费意愿的前提下办理新参保手续、标注特殊人员身份并交纳保费,同时享受50元的代缴政策;对于未参保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无缴费意愿的,直接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标注重度残疾人身份后,按零元缴费的程序享受100元的财政代缴费政策;对于有缴费意愿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办理新参保手续并标注重度残疾人身份后,在缴费的同时享受100元的财政代缴费政策。对于2021年3月份以后县民政局、残联新批复确认的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按照上述步骤逐月动态纳入、逐月动员缴费并享受代缴费政策,确保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应代尽代,不留死角。

二、聚焦激励政策宣传,全面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城乡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为了提升保障力,优化养老金结构,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比重,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稳步推进,激励广大城乡参保对象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彰显多缴多补、多缴多领的正向激励机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今年起,全县将最低缴费档次由400元整体提升到500元选择500元缴费,财政补贴75元,选择600元缴费,补贴80元,选择800元缴费,补贴90元,选择1000元缴费,补贴100元,选择1500元缴费,补贴150元,选择2000元缴费,补贴200元,选择3000元缴费补贴300元。对于按最低500元标准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特困人口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整为500以下档次缴费,享受较低档次的财政缴费补贴。各要广泛宣传早参保早补贴、多缴费多补贴、长缴费补贴的激励政策,村两委会成员和致富带头人要率先垂范选择按高档次缴费动员引导广大参保对象在经济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切实提高年老后的保障水平。

三、聚焦数据质量提升,切实做好应征尽征工作。今年是城乡养老保险费划转税务征缴后的第三年,各要强化目标任务意识,提早安排部署,全面发动,广泛动员,力争按6月15日前全面完成今年的保费征缴任务,做到应征尽征。一要巩固参保成果,持续做好续费工作。将城乡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内应缴费人员导出后全部下发各村,逐人动员续费。对于死亡人员、重复参保人员,该注销的注销、该合并的合并,对于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按程序通知本人或家属办理注销退费手续,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续费率。二要深挖工作潜力,持续做好扩面工作。在做好系统内参保对象续费工作的同时,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力争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纳入参保缴费范围,切实扩大城乡养老保险政策惠及面。三要畅通缴费渠道,持续做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推广应用力度。目前,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助缴费渠道已正常开通,各镇要广泛宣传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注册应用力度,指导尽可能多的缴费对象通过手机APP缴费,切实分流镇村业务人员工作压力,对于本人使用手机APP缴费确有困难人员,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可由村经办人员协助完成缴费。随后,其他新的缴费渠道开通后,村要及时向群众宣传,确保缴费对象明明白白缴费、方便快捷缴费。

四、聚焦便民为民利民,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了将党和政府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必须培养培训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群众立场坚定、为民情结深厚、政策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各业务经办人员要在强化学习,学通弄懂城乡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对所属村干部及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确保精准把握政策,游刃有余工作。在行政推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群众大会、走访入户的有利时机,大肆向群众宣传社保扶贫政策、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激励早参保多缴费的政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保缴费热情。届时,县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县城乡养老保险中心也将巡回各镇村加强业务指导、跟进宣传培训形成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温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