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接县委组织部陇组发〔2021〕22号文件通知,陇县财政局副局长闫喜文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计算;
陇县发改局副局长李万军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计算。
陇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