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号)、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陇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地方特色,需对《陇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过现行规划的现状分析、摸清家底、掌握现行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和现状存在问题,为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一、评估范围
本次《陇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现行总规”)实施评估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是陇县县域(2277平方公里),第二个层次是现行总规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16.26平方公里。本次《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土规”)实施评估范围为陇县县域范围。
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结论
(一)现行土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建设用地部分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但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难度大,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不符等问题仍存在,用地优化配置难度较大。
(二)城乡低效、闲置用地存量较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待提高,需加强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优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格局。
(三)现行总规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效支撑了工业、文化旅游等升级转型,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但区域协同发展有待加强,规划确定的部分目标应因地制宜,符合陇县实际发展规律。
(四)城区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与方向基本符合现行总规,中心城区的基本骨架初现雏形,各发展组团也初具规模,但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人口规模与城镇化率亟需提高。
(五)两规融合程度有待提升,城乡发展建设占用禁止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基本农田的现象亟需解决,规划用地布局与用途管制制度有待完善。
(六)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有待加强,规划决策机制和规范技术支撑不足,科学制定相关条例规范有助于规划实施的稳步推进。
三、两规“差异”评估分析
(一)用地差异分析
两规评估范围内现行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是1626公顷,现行土规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是877.17公顷,相差达748.83公顷。现行总规为建设用地现行土规为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394.42公顷,现行总规为建设用地现行土规为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342.92公顷,现行总规为建设用地现行土规为禁止建设区的面积为11.49公顷。现行总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占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03.35公顷。
(二)差异协调原则
(1)对现行两规实施中存在的矛盾的图斑,做一致性协调处理,协调后的各类用地不得突破现行土规中的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2)对于因现状建设用地与规划不一致引起的差异,如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现状建设用地,在不影响生态保护前提下,原则上落实建设用地;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原则上不划定为建设用地,但若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在县域内可适当调整解决。对于新增(未建)建设用地与规划不一致的差异图斑,涉及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和民生设施项目,原则上划为建设用地。(3)对现行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现行土规(除禁止建设区)的,可视同现行土规的有条件建设区管理,通过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对于现行土规确定的建设用地在现行总规建设用地增长边界范围外的,在符合现行总规空间布局原则和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块编制或修改详细规划,明确城乡规划用途管制要求。
四、对陇县城市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多规融合”,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的管理模式。
(二)明晰各镇职能类型及发展方向,合理确定城镇等级规模。
(三)重视南北横向区域发展联系,加强东西方向的产业呼应,构建全域均衡发展骨架。
(四)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治理力度;注重耕地质量提升,优化基本农田格局、完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