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县政府2月22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
(一)道路交通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以农用车非法载人、过境和境内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以及山区道路、“两客一危”、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农用三轮车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危化品安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盯紧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县公安局负责,全面检查民爆物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输环节的排查整治。县发改局负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县教体局负责,检查学校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烟花爆竹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消防大队配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四)建筑施工安全。县住建局负责,扎实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坚决不能复工。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切实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道路交通及水利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消防安全。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对81个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县公安局要继续督促各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排查力度,清剿各类火灾隐患。
(六)特种设备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住建局、卫健局等部门配合,按照业务分工负责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执法,严防带故障和超期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七)非煤矿山安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巡查监控,严防违法违规生产,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八)学校安全。县教体局负责,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课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该停办的坚决停办。
(九)工贸行业安全。工信局负责,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抓好工业、商贸流通和电子信息行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整治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使用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部位,以及集购物、住宿、餐饮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其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贸行业安全。
(十)森林防火安全。县林业局负责,各镇参与,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夯实监管责任,加强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专业灭火队培训、演练,储备体能,提升技术,提升森林灭火水平。
(十一)地质灾害安全。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配合全面摸排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加强监测监控,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文化及旅游安全。县文旅局牵头,公安局、各镇配合,扎实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餐饮场所安全。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抓好夜市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液化气罐安全。
(十四)矿石、砂石、水资源非法盗采安全。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巡查检查非法盗采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十五)出租场所和出租房屋安全。由各镇和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摸排,消除安全隐患。
(十六)其他安全。一是高空抛物安全。住建局负责有物业的小区居民,城关镇负责城中村居民和群众,做好宣传防范;二是下水道井盖安全。住建局负责,检测下水道可燃性气体浓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其他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打整治工作。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镇、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时刻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上,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扎实更有效,切实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
(二)排查整治必须全面到位。各镇、各部门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既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要高度关注平时注意不到的“盲点”“死角”,坚决做到工作部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建台帐、明责任、定时限、抓整改,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企业整改情况,要严格评估验收,整改不到位、验收不通过的一律停工停产停业,决不搞变通处理,决不搞姑息迁就。
(三)落细落实安全责任。各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确保行业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坚决杜绝安全监管责任“真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依法办企、依规管企”,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落实综合监管责任,着力构建“条块并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四)从严从实源头治理。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严格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建立“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实施“黄、橙、红”三色警示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因素。要严格安全执法,依法严管严查,真正打到痛处,惩到关键。
(五)持续加强应急管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健全预案体系,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
请各镇、各部门于3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县政府2月22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
(一)道路交通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以农用车非法载人、过境和境内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以及山区道路、“两客一危”、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农用三轮车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危化品安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盯紧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县公安局负责,全面检查民爆物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输环节的排查整治。县发改局负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县教体局负责,检查学校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烟花爆竹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消防大队配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四)建筑施工安全。县住建局负责,扎实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坚决不能复工。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切实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道路交通及水利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消防安全。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对81个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县公安局要继续督促各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排查力度,清剿各类火灾隐患。
(六)特种设备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住建局、卫健局等部门配合,按照业务分工负责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执法,严防带故障和超期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七)非煤矿山安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巡查监控,严防违法违规生产,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八)学校安全。县教体局负责,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课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该停办的坚决停办。
(九)工贸行业安全。工信局负责,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抓好工业、商贸流通和电子信息行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整治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使用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部位,以及集购物、住宿、餐饮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其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贸行业安全。
(十)森林防火安全。县林业局负责,各镇参与,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夯实监管责任,加强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专业灭火队培训、演练,储备体能,提升技术,提升森林灭火水平。
(十一)地质灾害安全。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配合全面摸排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加强监测监控,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文化及旅游安全。县文旅局牵头,公安局、各镇配合,扎实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餐饮场所安全。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抓好夜市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液化气罐安全。
(十四)矿石、砂石、水资源非法盗采安全。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巡查检查非法盗采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十五)出租场所和出租房屋安全。由各镇和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摸排,消除安全隐患。
(十六)其他安全。一是高空抛物安全。住建局负责有物业的小区居民,城关镇负责城中村居民和群众,做好宣传防范;二是下水道井盖安全。住建局负责,检测下水道可燃性气体浓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其他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打整治工作。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镇、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时刻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上,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扎实更有效,切实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
(二)排查整治必须全面到位。各镇、各部门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既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要高度关注平时注意不到的“盲点”“死角”,坚决做到工作部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建台帐、明责任、定时限、抓整改,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企业整改情况,要严格评估验收,整改不到位、验收不通过的一律停工停产停业,决不搞变通处理,决不搞姑息迁就。
(三)落细落实安全责任。各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确保行业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坚决杜绝安全监管责任“真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依法办企、依规管企”,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落实综合监管责任,着力构建“条块并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四)从严从实源头治理。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严格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建立“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实施“黄、橙、红”三色警示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因素。要严格安全执法,依法严管严查,真正打到痛处,惩到关键。
(五)持续加强应急管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健全预案体系,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
请各镇、各部门于3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