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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6 17:20:13 浏览次数:

各镇教育组、初中,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暨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信办〔2021〕14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宝市教发〔2021〕304号),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县局决定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组别

(一)本次大赛设微课(含学科系列微课程)、创新课堂、数字故事、STEAM课程案例和课后服务专题微视频五个项目。大赛分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五个组别。

比赛项目要求及评审标准请在“陇县-宝鸡教育云平台管理群”(企业微信群)群文件中下载。

(二)本次大赛同时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二、程序和时间

(一)大赛时间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实施步骤

本次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分校级初赛、县级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1.校级初赛(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2月18日)

各学校广泛宣传,组织教师根据参赛项目要求及评审标准制作微课(含学科系列微课程)、创新课堂、数字故事、STEAM课程案例和课后服务微视频,并按照《陇县各单位参加县级比赛作品数量分配表》(见附件)中的数量择优推荐作品参与县级评审。  

2.县级复赛(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

由县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按照市局下发的《市级复赛数量分配表》组织县级优秀作品作者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在“2021年教育信息化大赛专栏”上传作品。

县局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根据各镇校、局直各单位的组织效果、响应速度、工作效率、作品质量、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推广和共享作品。已经参加过各级教育信息化大赛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大赛。 

(二)推荐参与县级评审的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和《参赛作品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一份)。

(三)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需上报1份文字材料和若干个支撑成果材料。文字材料是阐述介绍案例内容的主体,支撑成果材料用于补充说明或佐证文字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支撑成果材料格式不限,PPT、图片、视频均可。

(四)本次大赛作品资料采用线下打包报送(U盘或移动硬盘)的方式进行。请各镇校、局直各单位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参与县级评审的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作品和学校教育信息化案例资料报电教中心。各镇小学、幼儿园以镇为单位,由教育组统一上报。

(五)本次大赛的相关资料和活动通知将通过“陇县-宝鸡教育云平台管理群”(企业微信群)发布,请各单位安排专人随时关注。



  

                                                                      陇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