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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0 14:42:25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 政策解读:《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陇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了扎实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陇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本方案编制的依据为: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

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陕乡振发〔2021〕10号)

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8号)

宝鸡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1〕29号)

陇县财政局、陇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陇财办农〔2019〕63号)

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20号)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支持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全面提升使用效益,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扶贫对象的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推进区域内均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和谐幸福陇州。

(二)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

1、“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规划。

围绕5年过渡期,积极衔接“十四五”规划,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序调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目标任务。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农民收入增长率达到8.5%以上,奶羊存栏量达到60万只以上,60%以上的村年收入10万元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启,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打造200亿生态乳都、百亿全域旅游、百亿清洁能源和新型材料、百亿园区经济4个百亿产业,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全面建成全省现代特色农业强县、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行区试点县,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全县的10个镇、75个脱贫村及29个其他村,涉及脱贫户13416户48805人。

1、主要产业及配套设施布局

果业产业发展冷库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成镇、固关镇脱贫村。

核桃产业:主要分布在河北、城关东南镇等山区脱贫村。

养殖业: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河北镇、温水镇、天成镇、东南镇、等山区脱贫村。

食用菌产业:主要分布在天成镇、温水镇、八渡镇。

烤烟产业:主要分布在曹家湾镇、温水镇等山区脱贫村。

中蜂产业:主要分布在东南镇、八渡镇、山区脱贫村。

苹果产业:主要分布在天成镇、八渡镇、曹家湾镇、固关镇、城关镇等山区脱贫村。

特色养殖: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新集川镇、固关镇。

特色种植:主要分布在温水镇、东南镇、河北镇、新集川镇、固关镇、东风镇、曹家湾镇等山区脱贫村。

生产路桥:城关镇、固关镇、温水镇、东南镇、曹家湾镇、天成镇等山区脱贫村。

产业基础设施:主要分布在温水镇、东风镇、河北镇、城关镇、固关镇、天成镇、八渡镇、曹家湾镇等山区脱贫村;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主要分布在东南镇东兴、河沟村;曹家湾镇教场塬、流渠、三里营、咸宜关村等6个乡镇、23个村。

2、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1)以村集体经济及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强力推进奶山羊、食用菌、苹果、核桃、中蜂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苹果新品种采穗圃50亩,建设新品种试验田80亩,修建高标准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2200亩;核桃园高接换优833亩;新建、扩建青贮窖3000立方米;收贮青贮饲草4.5万吨;购置牧草机械30台套;建立牧草试验示范田100亩;种植中药材1000亩、购买柴胡种子5000公斤;购买农药300斤、化肥63000公斤地膜2160公斤;引进优质高产辣椒良种8个,示范种植新品种八月瓜10棚,引进种植意大利生菜、四季小葱等品种。

(2)采购小麦烘干机一套,解决小麦收获季节连续阴雨天气致粮食发热变质的难题;修建核桃产品加工烘干室、购买核桃烘干设备一套。

(3)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项目,购买拖拉机22台、收割机18台、旋耕机11台、犁地机、施肥机,修建机房700平方。

(4)改建消费扶贫馆3个,改造展馆面积380㎡,吊顶134㎡,制作农产品展柜2.4m×2.4m,制作圆形展柜8套,直径1m,制作消费台1套,1.5m×1.2m,采购桌椅3套,电脑2台,电视机1台,直播设备1台,改造室内电路。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1、基础设施布局

村庄道路:主要分布在全县10镇58个村。

农村饮水: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温水镇、天成镇、固关镇、曹家湾镇、东南镇等脱贫村。

耕地保护:主要分布在东凤镇、八渡镇。

环境整治:主要分布在八渡镇。

2、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1)农村道路

铺设沥青路面3.6公里,硬化通村通组水泥混凝土路面长约25.6公里,安装波形梁护栏约20.6公里,砌筑挡墙约21106.51立方米,修修便民桥4座,改变群众出行难问题,保障群众安全。

(2)农村饮水

为巩固脱贫村安全饮水设施设备,修建蓄水池、供水站,增加消毒设备、设施等,提升群众安全饮水质量。

(3)耕地保护

保护耕地2380亩,新修护岸500米。技术指标:采用梯形断面结构形式,顶部高程为设计洪水位加0.5m或与现状岸坎顶部齐平。临水侧坡比1:2,顶宽3.5m,为5cm厚石渣路面。护脚采用C20砼重力式挡墙,高出河道平均滩面。背河侧填土,采用就近开挖的砂砾石回填压实,压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60。

(4)环境整治

改造八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提升,拆除原排水渠516m³,新建截洪沟1117.6m³,铺设DN1000混凝土管道15m、HDPE防渗膜10000平方米,打桩加固塌方点等。

(三)、金融扶贫

加强金融扶贫力度,及时兑付小额信贷贴息、互助资金贴息,解决脱贫户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支持脱贫户产业发展。

(四)社会公共服务类布局

雨露计划:全县10镇的中高职院校就读的1171名贫困学生为跨省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269人。

四、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总投入规模19649.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14.43万元(中央衔接资金8652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5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75.03万元、农业建设补助资金937.4万元);省级资金3363.49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025.4万元、农业专项资金83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221.39万元;县级资金335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100万元,其他涉农资金1250万元)。

1、产业发展投入

总投入13866.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47.11万元,省级资金2824.91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221.39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673.17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总投入5782.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67.32万元,省级资金538.58万元,县级资金1676.83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按照《陇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发展畜牧、种植、设施农业、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并积极参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和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且取得较明显带动成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经认定的农业产业园,给予一定的奖补。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陇县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陇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细则》及有关条款修订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补助。

六、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2021年1月22日至3月30日)

各镇根据县乡村振兴规划,申报2021年项目,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结合行业规划审核后汇总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筛选确定了2021年项目库项目。财政局依据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确定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规模,编制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送省市备案后,以陇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1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依据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下达项目计划,各镇在项目计划下达后20日内必须开工实施,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镇实施项目。

(三)验收报账(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账支付资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参加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对验收合格项目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并提供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完税证明进行报账。县乡村振兴局、县产业办、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进度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四)建章立制(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以前年度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在以后年度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予以借鉴。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负责项目的监督指导,镇村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监督检查等。

(二)项目管理制度

1、建立项目库

每年9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入库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项目库”由县乡村振兴局管理,所有入库项目都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资金规模、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绩效等相关内容,确保储备项目的质量,为涉农资金整合奠定基础。

2、核定整合资金规模

依据2020年应整合资金规模及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结合乡村振兴规划,以及2021年项目库储备的项目核定,并报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项目实施

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定下达后,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严格按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制、项目审计等管理制度,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验收。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依据项目审计结论支付资金。产业到户补贴项目由各镇组织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按5%-10%比例进行抽验。项目验收人员须在验收结论上签字确认。

5、款项支付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即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需要,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复核,报财政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到户补贴类项目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6、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

1、制度保障

坚持县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通报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坚持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会议由县振兴局牵头,不定期召开,相关项目单位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2、信息公开

各镇、各部门对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告公示,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项目检查与审计

严格执行《陇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对项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及时提交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主管部门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资金支付报账。

八、绩效目标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紧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资产收益扶贫及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发展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双百”产业扶贫基地脱贫成效,聚力打造奶山羊、苹果、核桃、烤烟、食用菌、中蜂六大特色产业板块,推动板块式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传统种植业、发展壮大养殖业、培育新型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依托关山草原、龙门洞等发展全域旅游、大力培植商贸、加工等第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修生产道路、桥涵、灌溉渠、水窖、机井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助推产业发展。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针对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新修通村、通组公路、桥涵,解决群众出行、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不畅问题;巩固提升饮水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新修挡墙、堤坝,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陇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明细表.xls

      2.陇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