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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民政局关于发放儿童主任工作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9 11:13:1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和县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发〔2021〕1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基层儿童主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经各镇上报,县民政局研究审核,现将二、三季度村(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津贴予以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共计75000元。

请各镇通知村(社区)儿童主任及时领取工作津贴,同时督促指导村(社区)儿童主任尽职履责,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陇县各镇村(社区)儿童主任汇总表 - 5-9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