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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梁丹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9 14:40:2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21年9月30日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35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梁丹军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惠军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窦军红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梁新科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晓冬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翟建平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玉善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海 啸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陇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