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府信息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有关业务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原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完善了局域子网站维护和微信平台建设更新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从制作、审查、发布、归档四个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方式,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及时向省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及“工作动态”专栏报送信息稿件89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局域子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本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及转载发布67条,通过县区其他平台发布37条。在市局报送工作动态通讯稿件60条,其中被省局采用7条,被市局采用53条,被中国食品报网、中国质量网、阳光网、旅游商讯网、网易宝鸡等新闻媒体转载8条。“12345”热线工单建立了台账,共收到54件,已全部及时进行了有效答复。四是抓好制度建设。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布消费者维权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3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0 | 2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上报数量偏少、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相关业务技术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大对外宣传,提高公开效能。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