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xml:namespace>
为认真贯彻全省综治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我镇平安建设工作体系,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设立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设立村(社区)综治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功能布局
1.名称及标识牌匾
各村综治中心全称为:“陇县东风镇xx村综治中心”;东风社区综治中心全称为“陇县东风镇东风社区综治中心”。
各村及社区综治中心牌匾标识规格统一为80cm* 60cm铜牌。
2.机构设置
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副主任)担任,由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及网格长3-5人为成员。
3.功能布局
村(社区)综治中心原则上按照信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警务室、心理咨询室、公共服务窗口布局,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也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设置服务窗口,充实相关功能。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依靠村(社区)两委会和调委会、治保会、平安志愿者等基层社会组织,以及网格长(员)、驻村法律顾问等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政策宣传、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解、社情民意收集的作用,运用“八帮八解”工作机制,把基层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格化管理,综合分析研判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社会风险防范,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4.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对重大和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镇综治中心。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5.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社区)综治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政法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委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条例》的要求,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按时成立村(社区)组织机构,负责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的具体工作。
2.健全制度机制。村(社区)综治中心应按照新的工作职责职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日常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悬挂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确保中心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顺畅。
3.加强考核考评。镇党委将把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作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重点,加大考核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