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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6 11:09:2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近期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和“五一”节假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县安委会决定,由相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至5月16日,共20天。

二、督查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文化旅游、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和火灾高危单位,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检查督查内容

1.各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到位;

3.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由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成10个检查组,从4月26日开始,采取明查暗访、直插现场、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的方式,对各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方位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参加,重点督查全县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及城关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及固关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文旅局牵头,关山管委会、县林业局参加,重点督查文化旅游行业的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情况及天成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组: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公安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参加,重点督查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储存、使用等及东南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组: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参加,重点督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长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曹家湾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组:县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重点督查农林水牧行业防汛防火、农机、农产品加工园、农机安全监管情况及新集川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组: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参加,重点督查各类学校校区设备设施、校车、学校试验室等及河北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组: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参加,重点督查重点消防单位、“九小场所”的安全及温水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组: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参加,重点督查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及东风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组:县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带队。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电力局、县生态环境局参加,重点督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设施建设、运行等及八渡镇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的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确保督查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行业负责,全面排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及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不断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及时联络参加部门,制定督查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把督查检查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四)明确责任,严格督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汲取教训,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各镇、各部门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内今年以来查出的和这次督查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和一般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彻底整改到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5月20日前,县安委办将召开汇报会,由各督查组汇报督查情况,并向各镇、各部门下发督查通报。



附件:陇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登记表.doc





                                                                                  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