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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2 17:36:2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陕西省陇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陇县扶贫办   陇县财政局

编制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1、编制依据………………………………………………1

2、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2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3

4、建设内容………………………………………………4

5、资金投入概算…………………………………………6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6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7

8、实施步骤………………………………………………8

9、保障措施………………………………………………9

10、绩效目标……………………………………………12




陇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调整)实施方案

 

1 编制依据

为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陇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本方案编制的依据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21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7〕7号)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16〕48号)

陇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细则》(陇财办农〔2017〕194号)

陇县产业与生态脱贫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产业发展成效,持续推进“菜单式”产业扶贫的意见》(陇产脱办发〔2019〕5号)

2 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1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思想

以中、省开展贫困地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有关精神为指导,以“十三五”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菜单式”产业扶贫及“双百”产业扶贫基地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推动产业板块式发展,群众持续性增收。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思路,全面整合、统筹使用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建立益贫带贫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措施,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2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2.2.1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和调整方案、储备脱贫攻坚项目、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考核。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负责项目的实施、督查及跟踪问效。县扶贫办组织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

2.2.2 提高效益,促进发展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脱贫攻坚计划任务,依据脱贫攻坚项目库贮备的项目,制定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和额度,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2.2.3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3 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全县的10个镇、75个贫困村及29个非贫困村,涉及贫困户13677户49479人。

3.2主要产业布局

核桃产业:主要分布八渡镇、东风镇、曹家湾镇、河北镇等贫困村。

养殖产业: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温水镇、河北镇、新集川镇、八渡镇、曹家湾镇、天成镇等山区贫困村。

食用菌产业:主要分布在八渡镇、温水镇、天成镇、曹家湾。

烤烟产业:主要分布在八渡镇、天成镇、温水镇、新集川镇。

中蜂产业:主要分布在八渡镇、天成镇、温水镇、固关镇等山区镇。

苹果产业:主要分布在东风镇、东南镇、城关镇、天成镇等川塬镇。

特色养殖: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新集川镇等。

特色种植:主要分布在新集川镇、天成镇、温水镇、城关镇、固关镇、曹家湾镇。

生产路桥:八渡镇、东南镇、城关镇、固关镇、天成镇、温水镇等。

农田水利设施:主要分布在东风镇、东南镇、城关镇、天成镇、曹家湾镇、固关镇等。

3.3基础设施布局

村庄道路:主要分布在全县75个贫困村。

农村饮水:主要分布在全县75个贫困村。

河道治理:主要分布在全县22个行政村。

4 建设内容

4.1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4.1.1产业扶贫

(1)以村集体经济及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强力推进奶山羊、苹果、核桃、烤烟、食用菌、中蜂六大特色产业板块发展。新建高标准苹果园4900亩.新建核桃园300亩,改造老园100亩。新建烤烟基地4个,新增烤烟884亩。种植花椒2410亩,桃、杏、李子、葡萄等300亩。

(2)新建奶山羊场3个、扩建5个,引进基础母羊400只、种公羊15只。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新增母牛100头。种植饲草250亩。中蜂养殖基地4个,新增中蜂800箱。新建肉兔养殖场1个。新建养鸡场1处。

(3)新建食用菌大棚140座,食用菌袋138.5万袋。种植药材900亩、油用牡丹200亩、黄桃240亩、草莓300亩、杂粮600亩,新建西瓜大棚30万平方米、百吨冷库3座。

(4)新修灌溉渠9620米、护坝2928米、蓄水池26座、灌溉井13眼,安装变压器9台、输电线路3.55公里。

(5)新修坡改梯130.38hm2,新修生产道路10km,营造水保田40.02hm2、水保林113.14hm2、经果林57.59hm2、行道树2296棵,新建村庄排水渠300m,封禁治理1359hm2。

4.1.2产业直补

按照“菜单式”产业扶贫模式,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巩固已发展成型产业,鼓励新“点菜”产业项目。对“点菜”项目据实补贴,每户补贴资金不超过5000元。

4.1.3金融扶贫

强力开展金融扶贫,实施小额信贷贴息,解决贫困户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

4.2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4.2.1农村道路

硬化村庄道路、乡村道路,改扩建通村公路、便民桥等,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保障群众安全。

4.2.2农村饮水

为贫困村维修改造农村饮水站,增加消毒设备、设施,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4.3其他建设内容

社会服务方面。为贫困家庭开展技能培训,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和驾驶技能培训等。

5 资金投入概算

2019年共整合各级涉农资金24243.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315万元,省级资金7018.95万元,市级资金2010万元,县级资金1900万元。

6 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6.1产业发展投入

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16863.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83.48万元,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91.4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6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721万元;省级资金5836.71万元,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38万元、农业专项资金1885.71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3万元、水土保持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201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0万元。县级资金433.38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3.38万元。

6.2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201.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31.52万元,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1.5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用于重大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3130万元;省级资金1182.24万元,包括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5万元、农业专项资金80万元;县级资金1288万元。

6.3社会公共服务类投入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类投入178.62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62万元。

    7 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依据补助标准执行陇县产业与生态脱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产业发展成效,持续推进“菜单式”产业扶贫的意见》(陇产脱办发[2019]5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贫困户“点菜”项目按照每户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7.2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陇县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陇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细则》的文件精神进行补助。

8 实施步骤

8.1筹划准备(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各镇政府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补充2019年项目,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结合行业规划审核后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补充完善2019年项目库。依据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确定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规模,筛选项目,编制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并报省市备案。

8.2组织实施(2019年3月1日至9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依据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下达调整项目计划,各镇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及时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镇实施项目。

8.3验收报账(2019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账支付资金。扶贫“四支力量”要提高履职能力,参加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单位对验收合格项目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并提供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完税证明进行报账。县扶贫办、县产业办、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进度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8.4建章立制(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年度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在以后年度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予以借鉴。

9 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监督检查等。

9.2项目管理制度

9.2.1建立项目库

9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入库,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项目库”由县脱贫办管理,所有入库项目都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资金规模、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绩效等相关内容,确保储备项目的质量,为涉农资金整合奠定基础。

9.2.2核定整合资金规模

本方案中资金规模,是依据2019年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规划,以及2019年项目库储备的项目核定,并报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9.2.3项目实施

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定下达后,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镇、各部门严格按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制、项目审计等管理制度,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2.4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项目主管单位验收。项目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依据项目审计结论支付资金。“菜单式”产业扶贫到户补贴项目由各镇组织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按5%-10%比例进行抽验。项目验收人员须在验收结论上签字确认。

9.2.5款项支付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拨款方式为直接支付。即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需要,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复核,报财政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到户补贴类项目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9.2.6 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3监督检查及审计

9.3.1制度保障

坚持县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通报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坚持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不定期召开,相关项目单位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9.3.2信息公开

各镇、各部门部门对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实施细则》,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告公示,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9.3.3项目检查与审计

严格执行《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对项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整合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对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及时提交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主管部门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资金支付报账。

9.3.4绩效考评

12月份,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关镇、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主要针对项目公告公示执行情况,项目完成率、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各项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镇、各部门综合考核,且综合考核结果不得高于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绩效考评结果。

10 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243.95万元,整合后实际资金投向为:用于农业产业发展16863.57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201.76万元;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类178.62万元。根据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形成合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优先保障深度贫困村,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针对基础设施薄弱的镇村,大力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效益,有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资金达到了20607.36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的资金3636.59万元。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紧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资产收益扶贫及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发展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菜单式”产业扶贫及“双百”产业扶贫基地脱贫成效,聚力打造奶山羊、苹果、核桃、烤烟、食用菌、中蜂六大特色产业板块,推动板块式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传统种植业、发展壮大养殖业、培育新型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依托关山草原、龙门洞等发展全域旅游、大力培植餐饮、商贸、加工、电商等第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修生产道路、桥涵、灌溉渠、水窖、机井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助推产业发展。

10.3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针对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新修通村、通组公路、桥涵,解决群众出行、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不畅问题;巩固提升饮水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新修挡墙、堤坝,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陇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明细表

      2.陇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汇总表

      3.陇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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