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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海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0 16:49:2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992日第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海峰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凡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

赵晓东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永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撒武厚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兴安、樵全贵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勇军、张  惠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晓惠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君、王进科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恩利同志为县畜产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建军同志为县供销联社副主任,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新浩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

何卫兵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曹青林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大明同志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鉴于机构改革,宋江平同志原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杜东瑞、撒武厚、樵全贵、马兴安、杨勇军、李  君、王进科、杨建军、李新浩、常  莉、赵晓东同志原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履行免职手续。

 

陇县人民政府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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