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19年10月31日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高晓博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卫星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扶贫两年)。
免去:
赵 强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仲大维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陇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