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4 15:14:1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陇县“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陇县“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宝政办发〔2018〕22号),加快推进陇县文化旅游名城、百亿生态乳都和宜居宜业的美丽幸福和谐新陇州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构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1.加快陇县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凝聚合力,高点规划,积极争取通用航空机场早日开工建设。(县发改局负责,东南镇配合)

2.加快陇县至关中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做实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推进我县综合运输中心建设。(县交通局负责)

3.加快宝平中卫铁路复线建设。配合市发改委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宝平中卫铁路复线进入中省规划并早日开工建设。(县发改局负责)

4.加快陇县至固关陕甘界公路建设。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通车。(县交通局负责)

5.高标准建设城市绿色公交。(县交通局负责,县财政局、县住建局配合)

6.配合市发改委认真开展银渝高铁银川经平凉、宝鸡到汉中段的前期课题研究。(县发改局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7.加快陇县交通物流园区、煤炭物流园区、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县交通局负责交通物流园区,县工信局负责煤炭物流园区,县供销联社负责农产品物流园区)

二、提高优势产业市场竞争力

8.抓好和氏万只奶山羊、绿能牧场二期、关山乳业技改扩产项目,建设全国羊乳工程研发中心,实现高端羊乳全产业链发展。(县畜产局负责,县科技局配合)

9.加快关山草原国家5A级景区创建,打造中国东方的“爱蒙塔尔”。(关山草原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县文广局配合)

三、持续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10.加快推进“海外宝鸡”行动计划,推动陇县的橡籽、果品等深加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开拓海外市场。(县工信局负责)

11.组织我县外贸产品在广西凭祥口岸统一展销,鼓励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及东南亚等地设立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县工信局负责,县供销联社配合)

12.组织企业分别参加2018丝博会暨第22届西洽会、乌鲁木齐举办的亚殴博览会、厦门举办的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县招商局负责)

13.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海外培训项目。(县人社局负责)

14.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战略研究、创新对话、政策沟通、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合作,推动国际创新基地、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县科技局负责,县发改局配合)

15.借助“一带一路”重大活动机遇,加强协作,组织1—2次“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文化交流活动,宣传陇县文化品牌,传播陇县文化形象。(县文广局负责)

16.组织关山草原旅游公司、陇县熙地社火演艺公司等旅游文化企业参加第26届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和2018年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提升陇县旅游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县文广局负责)

四、构建服务保障支持体系

17.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我县建筑企业拓展境外市场的支持力度。(县住建局负责)

18.举办1-2期我县企业“走出去”涉外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及“一带一路”专题培训班。(县工信局负责)

19.抓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扶持,协助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创新项目,加大有关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县科技局负责)

五、优化发展营商环境

20.以提升城市风貌,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完善管理体系为目标,组织编制《陇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加快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负责)

21.协调各相关部门都能从简化工作程序,在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政策服务、上门服务企业等方面支持外贸发展,必要时引入容错纠错机制。(县营商办负责)

22.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50%以内,实现网上审批和“一站通”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全县部门权力和服务事项80%以上。(县营商办负责)

23.加强与中省市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介陇县新形象的整体建构与传播工作,进一步扩大陇县的知名度。(县委宣传部负责)

六、加强组织沟通协作

24.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分抓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2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和储备力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力争更多项目进入中省“一带一路”项目库,争取更多中省政策或资金支持。

26.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的通知》(陕清组字〔2018〕1号)精神,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切实维护好“一带一路”倡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一带一路”概念泛化,防范借用“一带一路”概念聚财敛财。

27.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项目等建设成果并反馈重大问题;每半年上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总结。各承担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每月底前书面向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陇县城关镇南道巷38号发展和改革局产业股,邮箱:zhcyfzg@163.com)反馈当月有关情况,6月、11月下旬分别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打算。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